让乡村留得住乡愁——扶余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纪实
春和景明之际,扶余市的乡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道路干净整洁,每隔几百米就有一个垃圾收集点,农家庭院错落有致,房前屋后井井有条,花草树木交相辉映,这是一幅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乡村画卷,展现了幸福美满的新生活和现代农民的新风采。 为落实吉林省“基层建设年”要求和“BTX”建设,扎实开展松原市“十比十赛”活动,扶余市立足“品汉韵金风、观三江秀水”的定位通过“组织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模式,在“五一”节假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发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精神,假期不打烊,工作不断档,全力以赴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迅速掀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热潮。 明确目标,精心部署勾写治理蓝图 4月24日,扶余市针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召开专题市委常委会,要求各乡镇和包保部门利用“五一”节假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手册》(2021年版)要求,完成村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村里村外、院里院外干净整洁、美丽宜居。4月30日下午,召开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明确“三个目标”,即明确洁净乡村目标,达到洁净乡村的初期标准。明确美丽乡村目标,全面进入美丽乡村打造阶段。明确风情乡村目标,结合精品路线和旅游村屯,早日打造成为风情乡村。建立处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坚持科学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村屯布局、生态保护等因素,“五化”并进,实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柴草垛革命”,见缝插绿、见空造景。确保2021年和2022年参与创建的73个“千村示范”创建村全部达到吉林省“九有六无”示范村创建标准,为农民群众创造一个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 广泛动员,上下齐心绘制乡村画卷 “村里的变化可真大,仅仅几天的时间,各户屋前屋后的杂物和排水沟都清理干净了,私搭乱建也都拆除了,多亏了你们这些干部。”长春岭镇上岱吉村村民高兴地说。 整治人居环境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既是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干部的职责所在。一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制定《扶余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包保责任分工表》,逐步推行“全面覆盖、各方参与、上下联动”的管理模式,组织17名处级干部、36个市直部门包保全市17个乡镇,在“五一”节假日期间,开展“千名干部齐劳动,百名领导下基层”活动,包保乡镇的17名处级领导全部下沉一线,在岗在位,以上率下,指导乡镇和包保部门抓好环境整治工作。36个包保部门落实包保责任,发动分管行业领域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共出动机关干部1300余人次,出动车辆5300余台,共清理垃圾4.5万车,共6.2万余吨。400余名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包村干部,积极发动乡村两级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房前屋后、院内院外的环境整治。另一方面,大力动员群众。383个村党支部充分发挥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作用,带领护林员、保洁员对村主次干道、活动广场、便道的树丛、各户房屋墙角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清理。村民干劲十足,村内环境卫生进一步得到改善,展现了干群团结协作的良好精神风貌。同时,引导村民落实好“门前五包”制度,主动对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进行清扫,培养群众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意识、形成长效的环境保护机制。改变农民群众的不良生活习惯,提高农民群众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人翁意识,带领群众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扎实、做到位,真正为村民创造一个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今天我们村共出动了3台四轮车,党员干部及保洁员共17名,对村屯周边的白色垃圾进行清理整治。”朝农村党支部书记张平说。春耕在即,他们将继续清理村屯周边的废弃秸秆,为春耕播种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宣传引导,邻里和睦孕育文明乡风 “以前有人会顺手把垃圾扔在路上、河里,还需要村干部劝导,现在村子里干净了,大家都很自觉地保持卫生。”谈及村里环境的变化,村民王宝山满脸笑意。 扶余市采取悬挂条幅、播放广播、开展活动等多种方式,结合“敲门行动”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群众参加义务劳动,打造干净人家,创建美丽庭院,定期开展卫生评比和文明创建活动,最大限度调动农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树立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持续推进“党建红”与“环境绿”深度融合,形成“党员干部带头群众赞,百姓跟着党员干”的良好局面,营造干部群众一条心、齐心协力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同时,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实施“道德银行”“爱心公益超市”等管理方式,充分发扬志愿服务优良传统,在村庄清洁、产业发展、绿化美化和公共设施管护等方面,村民参与率大幅提升,有效改善农民精神风貌,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验收检查,动真碰硬确保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建设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扶余市成立2个由副市长任组长,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乡村振兴局抽取6名干部任组员的联合验收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农户、现场打分等方式,对申请验收的村庄进行实地考核验收,截至目前已验收29个村。同时,对验收合格的村参照星级标准,进行星级评定。对于问题较多、整治成效不明显的村直接停止验收,并及时进行反馈,形成正向压力,有效提高思想认识程度,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度,动真碰硬,让乡村的美实实在在。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sxyw/202205/t20220511_8447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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