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农业园区“挖墙脚”式引资要不得
近日,笔者在某农业园区调研时发现,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各地普遍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但与此同时,一些“挖墙脚”式的恶性竞争也开始上演。该园区就透露,某地为“吸引”园区一家成熟的龙头企业总部搬迁入驻,不惜“威逼利诱”:企业总部若搬迁入驻,当地给予搬迁费用补贴,否则无法保障企业农业生产基地用地。
农业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高,伤筋动骨换址入驻,平白增加了企业成本。即便地方给予的补贴能够完全抵消多增的费用,也会严重干扰企业运营的节奏。何况,这种挖墙脚式的恶性竞争,除了增进一地一时的政绩,是否能够促进当地产业的发展壮大仍面临不确定性,却是结结实实地打击了另一地的产业,可谓损人一千,利己不足八百,最终损害的是国家,是对国家资金的巨大浪费。
挖墙脚式招商不仅导致公共资源浪费,也会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可谓弊端丛生。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要求“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在此背景下,挖墙脚式招商必将走进历史。有定力有远见的企业自然不会被轻易挖走。
企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产业基础的支撑,以及产业规划的引领。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整体产业环境的企业,成长空间也恐怕非常有限。但这也提醒我们,在国家层面,优化产业规划,给予企业更加明确的引导,是避免这种恶性招商引资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对农业企业而言,产业的发展,有着强烈的地域特性,更有必要加强顶层设计,全国一盘棋,合理布局。一方面,应牵头各方面专家,调研国内外需求和发展态势,对国内需求和产业潜力进行评估,对领域、地域分布等进行科学规划,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从而扩大精准有效的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已出台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对各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发展区域、主要品种做了整体规划布局。各地在招商引资发展农业产业时,也应结合《规划》,立足自身优势特色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切记一味贪大图快,专打他人“墙脚”的主意。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ztzl_16/xczx/202304/t20230403_82414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