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重要举措。今年1月1日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收取、保存做了明确规定。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支队采取线上发布微文,线下发放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普及新农安法的亮点,重点解读“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教育引导农产品从业者按照规定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普法对象228家(户)。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监管责任。支队于2月下旬至3月底开展执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对象是“收储运”经营主体。对未按要求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经营主体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属地机构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经营主体限期整改到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56人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35条,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
三是提供开证指导,督促整改到位。支队执法人员主动服务上门,现场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制作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参考样式,详细讲解纸质合格证、电子合格证的开具过程,逐步建立完善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地产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
下一步,支队将定期汇总分析各县级市(区)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全面规范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收取、保存行为,抓实落细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bwcxljsmztjy/202304/da8e72513cf7459391ebb08a57cd1c4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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