滆湖渔政:开出我省第一张罚没款电子票据
“您好,您在滆湖鲌类保护区内使用单杆单钩违规垂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您给予相应处罚,这是电子《行政处罚决定书》,请签字确认。”
“这是对接省财政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扫滆码’,请扫码支付,电子票据的链接通过短消息发送到您的手机。”11月6日晚,省滆湖渔政监督支队执法人员在对进入保护区违规垂钓进行执法办案时,通过滆湖渔业执法办案技术保障平台“‘滆’慧执法”送达第一份电子《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出我省渔政系统第一张罚没款专用电子收据。
随着禁渔后鱼类资源有效恢复,加上滆湖两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紧邻岸区,带来违规垂钓案多发,简易程序案件量大,罚没款收缴极不便利,当事人缴款跑银行费事,执法人员收款解款易形成执法风险。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支队先行完成简易程序在线快速办理,自动生成文书进行保存、发送;“‘滆’慧执法”正式启用后,5分钟左右可以办结一起简易程序案件,真正实现移动执法、现场办案,第一时间处置。
支队还对接省财政厅,并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开通电子支付、电子票据,当事人只需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缴费通知单上的“扫滆码”,即可完成支付,当场获取《江苏省罚没款专用收据(电子)》,“一站式”实现案件处理、罚没款缴费及电子票据开具、下载、打印,顺利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提升了滆湖禁渔监管智慧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11/8/art_12502_11414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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