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接口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乡村振兴协作与交流局:
为了汇聚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据,实现我省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互联互通,我厅制订了《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接口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全面推进各级平台扩容提质,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权性资产等线上流转交易,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二、按时完成数据对接工作。强化平台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市县两级建设,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乡村振兴协作与交流局要按照《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接口规范(试行)》的要求,在2022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数据实时对接到省级平台,实现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张图管理。
三、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对接工作。由于任务重,时间要求紧,请各市县确定一名联系人专门负责对接工作并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情况调查表(附件2)。联系人名单及调查表请以市为单位于6月2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对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及技术单位负责人联系。(省农业农村厅:王国志,020-37288509;广州信巴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茜,13802965035)
附件1: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接口规范(试行)
附件2: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情况调查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7日
相关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接口规范(试行)》的通知(附件1-2).docx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951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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