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建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建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常家社区原主任高友信涉嫌侵占村集体财产80万元
刘书记:
您好,我们是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常家社区党支部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最近我们常家社区召开了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会上公布了原村主任高友信擅自与青岛有元抽纱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涉嫌侵占常家社区集体财产80万元的事实。为了引起领导重视,更为了避免有人出面袒护这种侵害群众集体利益的行为,我们特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您反映以下情况:
1995年,山东省物产进出口公司准备在我们社区二月二农场南28.8亩土地上建出口服装厂,经报王哥庄镇政府同意,王哥庄镇常家村委与山东省物产进出口公司于1995年8月19日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书,后由于各种原因此事搁置;高友信就任村主任后,2003年私自用该地与青岛有元抽纱有限公司签订了租期50年的租赁合同,并收土地款80万元,高友信给青岛有元抽纱有限公司开具了常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收款收据;但经查实:常家社区账户根本没有收到这笔资金。
2020年4月21日晚,我们常家社区党支部书记常方平牵头召开了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参加党员35人,村民代表23人,会议公布了2003年青岛有元抽纱有限公司与常家村委会原主任高友信私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一事的事实真相。对于高友信贪污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我们常家社区全体党员和村民感到极为愤慨。现要求有关领导尽快派人查证此事,还我们事实真相,保护我们村民的合法利益。
高友信曾因违反财经纪律于2016年6月29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4月19日再次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们全体村民将拭目以待政府给出满意的答复,如政府继续袒护、保护这种损害我们村民集体利益的行为,我们常家社区村民及党员将集体上访,誓与这种恶劣行为斗争到底。
高友平13061367678
高友涛13012506203
高友春13305322820
高友赞 13505327316
2020年5月15日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