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母猪是猪场的未来,后备母猪如何管理?
后备母猪是猪场的未来,良好的后备母猪管理可以保证猪场正常的更新,使猪场的胎次结构处于一个合理的范围,可以最大化猪群的生产性能,提高猪场效益。
因此后备母猪入场后要给与更多的额外照顾,不能将后备母猪当做育肥猪来饲养,如果后备母猪饲养不合理,会造成后备母猪发情率低,淘汰增加,无形当中增加了猪场的饲养成本,所以我们要从以下九个方面来着手:
一、环境控制
1.温度:后备配种怀孕舍温度应控制在20℃-22℃之间。
2.湿度:后备配种舍相对湿度应控制在60%-70%之间。夏季有水帘工作,湿度较大,春秋冬季应做好猪舍的冲洗工作,保证湿度。
3.有害气体的含量应控制在:二氧化碳小于0.3%,一氧化碳小于5PPM,氨气小于10PPM,硫化氢小于10PPM。如果一进到猪舍闻到有较浓的气味,则要加强抽风。
二、卫生管理
为保证猪只良好的生产环境和优质新鲜的饲料,在平时的饲养管理中,应做好猪舍内外环境卫生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每天早上喂料时,清粪1次;下午加料时,再清粪一次。每天两次清粪以保证猪舍干净卫生;
2.每天清洁母猪料槽里的湿料(防止因温度高而引起的饲料发霉)和粉料(适口性差,猪只减少采食量);
3.水厕所每2~3天清洗一次,以保证猪舍内空气新鲜;
4.对于病猪栏舍应重点打扫,使猪栏整洁,以便增加猪只自身抵抗疾病的能力;
5.猪舍外环境每周整理清扫一次。
三、饲喂管理
1.喂后备母猪饲料,采用自动料桶给料,让后备种猪自由采食或每天每头大约2.5-3.0Kg;
2.每天至少加料两次,每天检查自动料桶下料速度是否合适。对病猪、弱猪应加强饲养,确保给新鲜饲料,促进其快速康复;
3.饲料的摆放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要用木板垫高距离地面10cm高,距离墙壁30cm宽,整齐摆放,每用完一批就要清扫干净。
四、健康检查
1.每天全面检查猪舍猪只两次,看是否有异常:查看猪舍温度、通风及猪只饮水、采食情况是否正常,若采食量下降,可能是有些疾病的征兆,应引起注意;
2.观察猪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健康的猪活泼好动;病猪常反应迟钝,眼部分泌物过多表明精神不好,赶起每头猪仔细观察其状况,检查体温等;
3.观察猪只的被毛、皮肤、口唇、四肢和蹄部是否正常;
4.安静条件下,观察猪的呼吸,卧姿等是否正常;然后进入栏内将猪赶起,观察猪的运动状态是否正常;
5.通过观察猪栏内的地面卫生和猪的后驱,查看母猪的粪便和尿液,判断猪只是否有拉稀;
6.观察猪只有无外伤,发现后应及时处理。
五、病猪管理
1.发现病猪做上记号,对出现问题的猪只,应及时报告技术员,同时,根据技术员建议进行治疗;
2.详细填写病猪治疗记录表;
3.按兽医指导用药;
4.跟踪治疗效果,使用两种治疗方案无效的立即淘汰。
六、隔离
隔离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引进的种猪群或其在运输途中感染的烈性传染疾病传染到本场猪群而采取的一种特殊的饲养管理手段。
1.建议至少有4周的隔离时间,此时间在供求双方兽医确认无重要传染病、能保证良好健康状况的情况下,可进行适当调整;
2.隔离舍要采取全进全出方式,设施要彻底冲洗、消毒,并保持干燥;
3.种猪引进的第1周,要给予特殊的管理,必要时可补充电解质或多维等;
4.种猪到达2周内,应激反应强烈,应给予特别照顾,饲料中可添加预防剂量的抗生素;
5.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同生产区饲养员的接触。种猪引进后的最初2周,禁止与其它猪接触;
6.隔离舍内的器械要专用;
7.按照免疫程序,对所有引进的种猪进行免疫。
七、混养
混养的目的是为了是使引进的种猪适应本场的环境,与本场种猪的抗体水平达到基本一致,使引进猪群和本场猪群的主要几种疾病的抗原和抗原谱值相当,从而大大减少疾病的发生概率。混养的过程可通过接触活猪或粪便等方式来完成。
1.粪便:在隔离期,可用生长猪、成年公猪和母猪的粪便与引进的种猪接触,一天一次,连续进行14天。如果原有猪群有猪痢疾、球虫、C型魏氏梭菌感染或猪瘟、猪丹毒、蓝耳病、口蹄疫等,不能进行病原接触。
2.猪只:与淘汰的种猪或老母猪接触,选择胎次较小的淘汰母猪。
混养从后备猪进混养舍无异常的情况下才能进行;24周龄开始混养至32周龄结束;老母猪和后备猪混养比例:1:5-10头;健康后备母猪从24周龄时,将本场老龄健康断奶母猪与后备猪混养2月(期间应更换老母猪2-3次)。可使后备猪适应场内疾病水平,并产生相应抗体。
八、抗体监测
引进后第2天抽血检测猪瘟、蓝耳、伪狂犬、圆环、口蹄疫等抗体水平,如有异常应由主管兽医拿出预防或治疗方案。
九、记录
每天按时认真、准确填写猪舍内的生产报表,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交各种报表。
《猪舍温度记录表》;《猪只清单》;《猪只治疗及疫苗接种记录》;日志每天发生的情况都应该在日志中记录,此日志作为原始记录,是各类报表的基础,有许多没有在报表中反映的特殊情况都可以在日志中加以叙述,以详细记录生产,完善产品追溯系统。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cmy/202210/t20221019_7893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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