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赴吴中区开展《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为有序推进洞庭山碧螺春茶立法工作,1月30日下午,我局召集洞庭山碧螺春茶立法相关处站负责人成立联合调研组,赴吴中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保护条例》立法专题调研。吴中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单位等负责人参加。我局黄志强副局长参加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吴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洞庭山碧螺春茶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条例》框架内容、立法目的、重点举措及存在的困难、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
黄志强副局长充分肯定洞庭山碧螺春茶立法的前期工作,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站位,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夯实立法的群众基础。二要深刻把握条目的准确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让真正的洞庭山碧螺春茶产生品牌溢价,保护守法茶农的利益。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立法中的关键性、技术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个性化、特色化的举措。四要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强市、区、部门协调,抓紧立法工作进度。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ywdt/202302/d5f4f6b6e95248638a69d4af8a76dba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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