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7-16 来源: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农发〔2023〕2号

  各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水产工作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关于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函〔2022〕803号)要求,结合我市渔业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西安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沈海荣 电话:62645859

  邮箱:875096472@qq.com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4日

  

  西安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函〔2022〕803号)有关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快完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防范渔业领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渔业安全治理能力,全力消除安全事故风险隐患。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制定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渔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渔业应急值守,提升渔业安全监管能力;突出问题隐患和新业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堵塞安全生产漏洞,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渔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运行更加顺畅,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强化渔民宣传教育,提升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渔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

  (一)冬季渔业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针对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落实针对性防灾措施,加大低温冰冻雨雪寒风天气渔业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立行立改,及时消除致灾因素,确保冬季渔业生产安全。

  (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值守保障。定期分析研判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和风险防控管理,加强渔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地方渔业安全应急中心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

  四、整治内容

  (一)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情况。对前两年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渔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再回头”,再进行系统排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在渔业领域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治理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排查和梳理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问题,持续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巩固提升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要充分认识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对渔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摸排,重点核查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风险隐患排查等制度是否健全,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层传导压力,强化执法监管,重点抓好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涉渔安全工作,针对突出问题隐患和新业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堵塞安全生产漏洞。

  (三)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强化渔民宣传教育,建立渔业安全教育制度,每年至少举办1-2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宣传,提升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保证渔业生产从业人员具备必要上岗证件和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区、县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要因地制宜、因疫制宜,统筹采取座谈交流、视频汇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30日,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2022年12月20日至元月5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各区、县要细化措施,制定本区、县具体行动方案,精心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2023年1月5日至1月27日,全面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执法监管,深入基层严督细查,排查渔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导跟踪整改落实,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三)巩固提升。2023年1月28日至1月30日,各区、县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做法、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及时分析汇总,形成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渔业渔政处处长、市水产站负责人、区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处组织协调、各区县具体实施。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检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工作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二)强化工作督导。市农业农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级专项督查指导(具体安排见附件1),每个区县至少抽查2个(家)养殖生产单位。督导组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逐一对照检查,推动各区县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渔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隐患,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并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回执(见附件3)上报市局渔业渔政处,做到闭环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区县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做法、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等形成报告,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形式,于2023年1月30日前报送至市局渔业渔政处。

  附件:1.市级专项督查指导分组安排.docx

  2.西安市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及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记录.docx

  3.养殖企业、休闲垂钓生活区域(餐厅、宿舍)安全生产检查及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记录.docx

  4.西安市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及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回执.docx

  

  分享:


原文链接:http://nyncj.xa.gov.cn/ztzl/ncpzlaqyaqsczl/63b67280f8fd1c4c2134d87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