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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

时间:2023-09-03 来源: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切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增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意识,促进法治乡村建设,8月31日,广陵区农业农村局举办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来自全区62个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个乡镇(街道)的具体负责人、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江苏鋐云辰旭律师事务张维律师、广陵区农业农村局刘明星主任现场授课。授课内容紧扣广陵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根据示范户的学法用法需求,选取农村常见法律纠纷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等课题,为学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培训现场,工作人员向示范户发放了62本《农民群众常用法律知识普及手册》。广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任瑛瑛副大队长要求,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围绕与农业、农村、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会同乡镇进一步开展民法典、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各类主题培训,让示范户有法可学、有法可用。二是示范引领带动,助力乡村振兴。各示范户要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帮助指导解决法律问题,带动农民群众“遵法、学法、用法、守法”。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发挥示范效应。充分利用媒体,强化宣传引导,注重挖掘和宣传示范户学法用法典型案例,做好典型培育,提炼工作经验,助力示范户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

  下一步,广陵区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继续深入开展执法人员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力争今年在沙头镇打造1个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同时加强对示范户的动态监测和宣传推介,积极引导以“小家”法治促“大家”和谐,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农民群众知法、懂法,依法维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广陵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qxdt/202309/62e0cf9a3eb94454bd445d4ee9008e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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