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整市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滁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坚持区域化整体推进,有力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和重要农产品保供。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2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2.5%。2023年3月,滁州市成功入选国家级整市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计划2023—2027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06万亩,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一、聚焦顶层设计,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市县均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整市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制定整市域推进试点工作方案,出台了《关于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一体部署。三是坚持“四条原则”。即: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以镇村为基本单位,统筹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现“一次规划、分年实施、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村推进”。坚持以线带面、梯次推进。从2022年起,以江淮分水岭风景道为引领向整市域推开,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坚持先流转,后建设。统一由村集体和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后,对田块进行统一规划建设,推动碎片化耕地连片整理。坚持突出效益、良性互动。自2022年起,按照“多增地、多节地、多改水”原则,大力推进新增耕地和旱改水,以产生的收益来实现项目扩面提质,进而形成良性循环。
二、聚焦金融保障,破解建设资金缺口。为有效破解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缺口,滁州市在稳定财政投入、引导社会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实现高标准农田扩面提质。一是成立投融资工作专班。由市委副书记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成员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加强项目谋划。明确项目投资主体、统筹资金使用及管理、建立项目偿债机制。各地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调剂、“旱改水”入库项目、土地承包收入和新增粮食产能收益等为支撑,精心包装项目进行融资。三是加快资金落地。市、县乡村振兴投资平台,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乡村振兴金融大会,为投融资主体和金融部门提供供需洽谈、招商引资和金融服务。2022年,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落实融资31.7亿元、支出4.72亿元。2023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谋划融资36.16亿元,已授信26.75亿元,已到位7.7亿元。
三、聚焦机制创新,突显项目建设成效。一是坚持部门联动“一体化”。树牢“一盘棋”思想,坚持项目立项共同把关、初步设计共同评审、项目竣工共同验收“三共同”原则,推动全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高效紧密协作、一体推进落实。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在项目谋划、设计方案确定、工程实施以及新增耕地的核定等各个环节加强指导,重点对项目产生的新增耕地和“旱改水”措施及成果进行专业把关和专项验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配合对项目招标投标出台指导意见,加强过程监管。据统计,2023年项目,全市预计产生新增耕地9477.7亩,“旱改水”3.02万亩。
二是筑牢农田保险“安全锁”。在原4个县市试点基础上,2023年,全市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已累计投保面积110万亩,保费9350万元。专项制定了《高标准农田管护方案》,构建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的管护体系,实现“五有四确保”的管护目标,即有主体、有人员、有资金、有标准、有考核,确保项目期内所有高标准农田纳入管护范围,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定期维护,确保高标准农田设计期内正常使用,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同时,强化数字赋能,推广应用高标准农田管理信息化系统,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使用和管护实行全程动态监测。
三是打造农民增收“助推器”。充分利用农垦集团规模化、专业化优势与土地托管工作有机结合,辐射带动滁州市更多区域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实现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有机融合。目前,全市参与垦地合作的农事服务组织达20家,覆盖全域8个县(市、区)。2022年,北大荒集团下属农服集团在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流转土地近10万亩、发展粮食订单生产15.1万亩、开展重点环节农事托管服务31万亩。探索北大荒集团和省农垦采用“EPC+O”(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的总承包模式)方式,运营2023年度3万余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sxxx/56927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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