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 桃江:注入财政衔接资金“源头活水”,充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底”
“通过项目实施,能够有效地增加我们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今后村上的脱贫户、监测户都能享受到一部分分红,村上搞公益事业也有了资金来源。”10月30日,在桃江县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签约现场,前来参加项目签约的桃江县修山镇九都村村支书贺新建如是说。
图为签约现场
当天,桃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该县福森竹木科技有限公司、波恩贝竹木科技有限公司、桃花江竹业发展有限公司3家企业同修山镇九都村、灰山港镇曾家湾村、桃花江镇崆洞村分别签订《桃江县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村级资金入股协议》,向3家企业投入300万元(每家企业10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发展产业。协议规定,这100万元资金的50%作为受扶助村的股本金入股帮扶企业发展产业,另外的50%作为县农业农村局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帮扶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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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曾卫红介绍,在5年过渡期内,帮扶企业按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8%的年利率向受扶助村分配保底收益,每年10月底前将分红收益支付至受扶助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财政所账号。5年后若继续合作,经专业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后,帮扶企业、受扶助村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同股同权,同权同利,风险共担。若不继续合作,帮扶企业应进行股权等价回购,退回入股资金至受扶助村。受扶助村获得的保底收益的70%作为村集体经济所有,用于公益事业、发展产业;30%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分配给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及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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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gzdt/sxdt_1/202311/t20231101_31808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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