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党支部组织开展农贸市场防疫宣传志愿活动
《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于2023年11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中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农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和动物防疫措施等情况开展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为做好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的防疫宣传工作,11月14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党支部组织开展了农贸市场防疫宣传志愿活动。
畜牧渔业党支部统筹安排一批消毒药物发放到活禽交易区经营户,并组织支部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经营者科学洗消灭害,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保障农贸市场的防疫安全。期间,还结合动物防疫法宣贯、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宣传等工作,开展志愿宣讲,将知识与法律讲给广大经营场户。
原文链接:http://snyncj.zhenjiang.gov.cn/nyncj/yfztc/202311/c22aafd063c34dbdbb9876a0960ed3c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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