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改革工作情况
2023年,扬州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对照市委深改委2023年工作要点中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农村改革试验区情况
指导高邮市申报全省首批农村集成综合改革试点,经多轮评选,最终高邮等3个县市获得殊荣,连续3年争取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同时市本级获批省级农村集体财产管理数字化改革项目,争取资金200万元。
二、闲置宅基地盘活情况
鼓励各地以行政村为单位申报,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休闲旅游农业、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家庭手工作坊、农产品展示展销等,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经过现场核查、材料审核,共有15个村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最终8个行政村获得150万财政奖补实施项目,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三、农村产权交易情况
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开展交易,促进集体资产增值,全市交易农村产权14616笔、24.77亿元,溢价0.71亿元,创历史新高。鼓励各地探索保证保险制度,创新实施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熔断机制”。完成全省首笔服务输出类交易,进一步提高生产资料的资源配置能力。申请开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证模块,为下一步实施“设施贷”做好准备。
四、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开展专题调研,以市“两办”名义出台《抓党建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投入1.5亿元资金,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明确保障村级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50万元。建立“领导班子带头、专家队伍挂钩”机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专家团队挂包服务各县(市、区)、功能区,定期为集体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制定《市农业农村局落实〈抓党建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表》,形成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各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草拟《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本通》,塑造100个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扬州模板”。
五、巩固低收入人口脱贫成果情况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对原“十三五”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保持各项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低收入重点人群春节慰问活动,全市各地共走访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脱贫不稳定户等重点群体11960户23963人,投入慰问物资540余万元。积极开展新一轮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印发《扬州市深化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1个乡镇、409个行政村、60.29万人参与试点,累计筹集资金3637.2万元。
六、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情况
印发年度任务清单,以农业生产提质行动、农田设施提升行动、美丽乡村打造行动、生态河道治理行动、乡村道路改造行动等十大行动为统领,投入资金73.6亿元,实施项目43个。坚持专班推进、上下联动、常态督查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示范带建设主体责任,一层一级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召开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暨示范带建设推进会,印发简报和督查通报12期。指导各地在辖区示范带内关键节点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同时及时总结示范带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做好典型宣传和成果宣传。分批次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管理类和技术类培训班,培训人员200余人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ncgg/202312/8e4f5be556504e1ebd761c2a7a0a602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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