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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4-01-21 来源: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以提升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主线,进一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紧紧围绕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农民合法权益、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主题开展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健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机制
1.深入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做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为新时代的法治建设指明前进方向。我局建立健全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法律列入了局党组学习内容,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今年已专题学习2次。我局通过班子领学、干部自学、集体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2.严格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了法治建设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具体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和相关单位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书记、局长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并听取了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重要问题,其中3月份召开局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5月份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度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1.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与相关科室共同梳理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截至11月底,局聘法律顾问共给出法律意见84份,参加重大案情讨论会3次,出庭应诉2次。
2.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审查范围、审查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图,由发文科室自查,并报执法监督科进行审查。2023年全年共清理、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合同共132份,没有发现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问题。
3.聚焦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份,严格按有关程序起草、审查和备案,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了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6份,其中继续有效的5份,期满自动失效的文件1份。
4.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湖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评查标准,对全市9个县市区报送的21宗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从中择优选取报送了6宗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全省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其中2个行政处罚案卷和1个行政许可案卷获评省厅优秀案卷。
(三)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县两级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市本级: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组建株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印发了“三定”方案,定编43人,任命了机构负责人,机构挂牌运行。执法人员转隶“应划尽划”,共转隶45人,执法“三项经费”已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执法保障到位,工作正常开展。县级:炎陵县、茶陵县等5个县市区已全部“机构设置到位”,“三定”印发到位,共定编135人,执法人员“应划尽划”转隶73人。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三项经费”已基本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努力提升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学习强队的思路,采取多种形式、多条途径加强执法支队人员的业务培训。派4人次分2批次参加省厅组织的能力培训活动,系统学习文书制作、执法实务等相关课程。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今年9月邀请了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汤蕾讲师就《行政法》进行专题授课,全局干部职工和县市区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都参加了培训;11月10日,我局组织全市农业行政许可案卷培训会,从案卷规范细处入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许可程序。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邀请省农业综合执法专家组专家、市司法、人大等专家进行专业授课,共培训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70人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
3.扎实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农资打假(双打)暨稳粮保供专项行动。围绕春耕春播、夏收夏播重要农时节点,分别开展农资打假春季行动和夏季行动。在生产环节以黑作坊黑窝点为重点,销售环节以经营门店、网络电商平台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等销售渠道为重点,强化对制假黑窝点、网络违法销售假劣农资、农资下乡“忽悠团”等环节的整治。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57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使用场所28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21份,立案查处湖南远兴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等4起违法行为,处理12345投诉40余件。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对市区农产品种植企业、养殖企业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抽样检测,今年以来共抽样三个批次,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使用违禁药品违法问题。以豇豆等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品类为重点,加强风险排查,实施攻坚治理,在全市开展了豇豆农药残留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未发现一例使用禁限用农药、常规用药残留超标情况。三是开展渔政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船(车)600余艘(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清理网具86张,没收钓具500多根;检查过江货轮、各类停靠趸船80余艘次,检查渔具店60余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水产销售市场53家,办理非法捕捞案件8件,办结4件。四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动。日常监管巡查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严厉打击养殖、屠宰、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经营加工、动物诊疗等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执法检查规模化养殖场38户,种养殖企业合作社45家,农产品加工企业8家,畜禽交易市场巡查37次,定点屠宰场7次,动物产品储藏场所15家,对32家宠物诊疗场所每季度检查2次,全年查处各类案件6起,立案6起,办结案件6起,全年共罚没5.1万余元。五是开展农机安全执法行动。今年以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打好农机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五一”前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3年株洲市拖拉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和考核实施细则。通过对我市农业农村系统涉农机各部门的任务进行分解和明确,形成了一张任务清单,把任务层层落实到具体机构、岗位和责任人。截至目前,我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培训86次,参训1549人次,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促指导55次,排查隐患数量51处,已整改到位49处,清查出脱检的道路运输型拖拉机42台。
(四)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农村法治环境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自查及修改完善工作,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3件。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达100%,实现100%“最多跑一次”。修订优化我局办理指南的实施清单,梳理我局“无纸质证明”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选择“直接取消”。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服务模式,目前我市公布了涉企告知承诺事项7项,截至目前无“红黄牌”和差评的投诉事项。
3.深入落实社会信用规定。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限的科室和单位有专人负责“双公示”工作,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意识。
4.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株洲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株洲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及时在网站向社会公布。今年我局随机抽查事项共5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共2项,已全部完成今年的计划任务。
(五)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提高公众宣传效果
一是压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宣传格局。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结合春耕备耕、农业执法、质量监管、行业管理、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还充分利用株洲三农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编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不定期地通过局网站发布农业违法案件以案释法案例进行宣传,强化警示震慑效果。四是大力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目前,株洲市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29户,行政村普及率为81.99%,我市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训任务,全市共计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普法培训11期,详细了解示范户的需求建议,让他们自觉参与到学法用法培育工作中去。通过培育学法用法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加强示范户之间的学习交流,培育一支农村学法用法专业普法宣传队伍。
(六)抓住 “关键少数”,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始终把依法治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法治思维之弦,牢牢把握依法履职底线原则,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线,确保了法治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形成合力。切实把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农业依法行政、高效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等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学习,严格履职尽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将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推进涉农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复议应诉、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标准与程序,每年对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法治学习教育仍需加强。由于农业农村工作涉及面较广,需要学习领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多,在组织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教育方面还做得不够。二是法治宣传的有效方法还不够多。面对农村普法面广、农民群众文化素质整体相对较低、农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状况,在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上还做得不够,法治宣传的氛围还不够浓,在基层农村打造法治宣传阵地的手段和办法还是不多。三是法治乡村建设仍需重视和加强。涉及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的矛盾等问题需引起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治农和依法护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进一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组织领导干部到联系的局属单位领学带学,通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普法宣传建设。一是继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抓好普法宣传教育。二是继续通过网络、报刊、简报、小册子等形式做好新颁布、新修订的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做到宣传对象明确、形式多样、内容针对性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三是加大农村学法示范户的培育工作,按照“三年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村学法示范户的培育。
(三)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一是继续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案卷评查,推进交叉互评互学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和执法监督。一是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依法履职,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和公开,提升农业农村部门的执法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和规范行政程序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把各项决策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避免行政决策的随意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公告和实施、清理等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力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严把执法人员进入关,严禁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zhuzhou.gov.cn/c16387/20240110/i2151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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