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先进展团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最佳组织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桂农组委发〔2023〕3号),由自治区工信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供销社,广西农垦集团、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及我厅相关处站业务负责人组成专家组,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照评分标准评分,推荐南宁、河池、梧州、贵港、北海、防城港市6个展团入选2023年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最佳组织奖。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29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倩,联系电话:0771—5858226,电子邮箱:gxnysc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78946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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