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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3-23 来源: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至8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6日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以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围绕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认真抓好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分解细化,提出99条整改措施,明确反馈意见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根据市委巡察整改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在会前专门向市委赵书记汇报会议准备情况。局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带领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作表态发言。邀请市委指导组到会指导,提升会议质量和确保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37个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整改到位率达到75%以上。

   1、关于“农业发展规划的先行引领不够。“十四五”总体规划确定后没有配套制定重点行业、区域专项规划,未能构建系统完善的淮安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中期评估指出,十四五发展目标中,“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畜禽良种覆盖率”等两项重要指标的统计口径至今尚不明确”问题的整改。

   配套制定重点行业、区域专项规划。围绕《淮安市“十四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了《淮安市稻米种植产业集群专项规划(2022-2026)》、《淮安市“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规划(2021-2025年)》、《淮安市“十四五”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淮安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淮安市小龙虾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淮安市乡村振兴先导区渔业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等重点行业、区域专项规划。

   构建淮安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全市建立水稻、小麦、蔬菜、特粮特经、葡萄、桃、草莓、克氏原螯虾、生猪、肉鸡、蛋鸡、肉羊、奶牛等13个产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25个,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设备的试验研究、集成转化和示范推广工作。今年基地试验示范了南粳9308、扬香玉1号、淮麦49、扬麦25等100多个新品种,示范推广了水稻质产效协同提升栽培技术、水稻机插缓混一次施肥技术、小麦量质效协调栽培技术、规模猪场生物安全防控技术等60多项新技术。基地还建设了100多个试验示范点,对接服务了200余个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有效推动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

   明确统计口径。通过与省厅业务处室联系沟通,明确“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畜禽良种覆盖率”两项指标统计口径。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由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除以全口径比例系数(东部地区88%),再除以占总产值比例系数(97.5%)进行测算。农产品加工产值比是农产品加工总产值除以农业总产值(不含农业服务业);畜禽良种覆盖率为一个地区优良品种的畜禽在总畜禽中的占比,优良品种主要以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为主,包括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猪、皮特兰猪以及育肥猪的外三元等。

   2、关于“推动农办发挥统筹作用不到位。督考乡村振兴工作抓得不实,2020-2022年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苏北五市中仅淮安排名未进入第一等次”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压实市直部门和县区责任。在《2023年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中明确将承担考核指标的市直部门纳入考核范围。将县区在省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得分排名进退位情况在加减分项中进行重点体现,营造良好争先进位的氛围。下发《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市对县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对县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定期调度通报。召开承担考核指标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会议,调度指标完成情况,10月、11月、12月三次对全市省乡村振兴重点指标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推动市直部门与上级沟通争取,及时了解指标在苏北、全省阶段性排名和兄弟市位次差距,有针对性开展查漏补缺。

   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实施效果第三方调查评估,并通报反馈评估结果,进一步强化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提高基层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

   3、关于“优质稻米规模供给不足。因农技推广基层力量薄弱、社会化服务面窄质低以及农民优质粮种植积极性不高等原因,品质差的直播稻占种植总面积50%左右”问题的整改。

   加大行政推动力度。2023年已控减直播稻61.6万亩。印发全市秋播工作指导意见,2024年计划控减直播稻60万亩,任务已下达到县区。

  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充分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户带动、印发直播稻控减行动告知书等方式,告知农户直播稻生产风险和危害,提升水稻育秧机插、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水平。

   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利用省市级项目资金,下达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大力发展水稻育供和机插秧专业服务组织,鼓励专业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为种田大户、周边农民提供商品化、订单式育秧和机插秧作业服务,逐步形成网络完善、功能齐全、便利高效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

   强化补贴政策激励。从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安排1420余万元用于扶持稻米产业发展。印发市辖区及各县2023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调整2023年稻谷生产补贴政策,直播稻统一补贴30元/亩,非直播稻补贴72.7-128元/亩。

   4、关于“绿色蔬菜种植腾挪空间不大。清江浦区“淮安红椒”、涟水芦笋等地理标志产品,种植面积和产量均有不同程度缩减。畜禽产业特色不够彰显”问题的整改。

   2023年改扩建省级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12607亩,其中基地新扩建2773亩、改造升级9834亩,围绕黄瓜、辣椒、芦笋、西瓜等优势特色产业,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育苗中心、蔬菜冷藏库等配套建设;申报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9个,验收标准园8个;编制印发《淮安市现代设施种植建设专项实施方案》,按照“一圈两带两区”布局,以老旧设施宜机化升级改造、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建设以及区域集约化育苗(秧)中心建设等为重点,摸排现代设施农业“双十双百”示范工程项目,制定设施种植业任务清单;强化宣传设施农业贴息政策,扶持3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5、关于“品牌价值向产品附加值转化度不高。调研发现,农产品展销会偏重“展示”,对销售市场的搭建以及生产基地带动功能较弱,近两年企业参展意愿有所下滑。“淮味千年”公共品牌运营管理比较粗放,授权的12个品类59家生产运营主体发展良莠不齐,线下门店运行不佳,网络营销业绩惨淡”问题的整改。

   做好宣传推介,放大品牌效应。根据部省展会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2023年11月3日组织93家企业参加江苏淮安品牌农产品(南京)展销会、11月9日组织16家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淮安市展区、11月17日组织19家企业参加2023新时代鱼米之乡·江苏农产品(上海)交易会等活动。注重在提高产品“销”上做功夫,通过开展现场满减等营销促销活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切实提高参展单位销售,现场实现销售额一百多万元。既圆满完成省定工作任务,又帮助企业打开了市场销路,获得我市参展单位的一致好评。2024年2月2日在市体育馆成功举办“淮味千年”品牌农产品新春嘉年华活动,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委市政府领导莅临指导,为淮安市民带来了高品质的特产年货。

   加强产销衔接,实现产销两旺。深入做好节庆展会采购商资源的邀请和市场销售资源的挖掘,例如淮安淮香源食品有限公司在南京专场展会实现60万元协议采购签订、创兴德(淮安)农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交会现场实现120万元芡实采购订单签订、淮安区蒲香园蔬菜专业合作社在上海农交会实现90万元蒲菜采购协议签订。11月17日,“淮味千年”优质农产品(上海)推介会暨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在上海广播电视台举行,其中,由淮安盛庆商贸有限公司和上海捞鲜客商贸签订的采购协议,将借助上海广播电视台丰富的线上线下渠道,让“淮味千年”优质农产品走进上海、走向全国。

   打造线下实体,展示淮安特色。以淮安和上海为重点,开展线下品牌店和直销点建设工作。在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中安排210万元(淮农发〔2023〕90号),用于开展农业品牌与市场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区)分别在淮安城区建设优质农产品旗舰店,以及在上海建设淮安优质农产品直销点。目前,资金已下达各县区,组织开展了项目实地评估,并针对每个店不同情况,提出升级改造建议。建设方案审核后,将督促各地落实奖补资金到经营主体,迅速开展店铺升级改造、品牌产品营销促销和包装提档升级等工作。不断提高“淮味千年”淮安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产品规模经营水平和溢价能力,实现“品牌强农,营销富民”。

   完善机制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淮安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县区工作考核的通知》(淮菜篮子〔2023〕3号),将农产品市场产销衔接和淮安优质农产品线下店、市外直销点建设纳入对县区政府考核,结果与乡村振兴实绩挂钩。组织行业协会及专家参与指导,共同研究提高“淮味千年”公共品牌运营管理水平,起草制定《淮安优质农产品上海直营点建设管理意见》《“淮味千年”优质农产品旗舰店建设管理意见》《“淮味千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准入使用和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不断推动全市品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淮安农业强市建设。

   6、关于“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规上企业数量在全省排名靠后,竞争力不强。双汇食品、卫岗乳品等龙头企业因土地、市场等因素影响,规模扩张受限”问题的整改。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已报农业农村部审核。三季度竞争性递补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其中有7家通过认定,分别是施尔丰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同玉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紫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淮安白马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淮安温氏家禽有限公司、淮安市洪泽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卫岗项目需要1118亩设施用地,已提出用地指标需求,双汇项目需要400建设用地,正在淮阴区范围内考察项目用地,2023年10月已将两个项目用地需求列入清单。

   7、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力较弱。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明确农业技术推广导向。结合部省农业主推技术,经广泛征集和专家论证,最终确定“优质稻麦周年绿色丰产抗逆栽培技术”等32项技术为2023-2024年度全市农业主推技术,“南粳9108”等29个动植物品种作为2023-2024年度全市农业主导品种,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县区也相应发布农业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明确区域农业技术推广导向。

   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全市建立水稻、小麦、蔬菜、特粮特经、葡萄、桃、草莓、克氏原螯虾、生猪、肉鸡、蛋鸡、肉羊、奶牛等13个产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25个,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设备的试验研究、集成转化和示范推广工作。今年基地试验示范了南粳9308、扬香玉1号、淮麦49、扬麦25等100多个新品种,示范推广了水稻质产效协同提升栽培技术、水稻机插缓混一次施肥技术、小麦量质效协调栽培技术、规模猪场生物安全防控技术等60多项新技术。基地还建设了100多个试验示范点,对接服务了200余个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有效推动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

   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应用主体。依托部级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建立县级农技人员挂钩到乡,乡镇农技员包村到户的推广机制,在全市范围遴选7900户运用新技术新品种积极性较高的农户作为农业科技示范户,责任农技员通过上门服务、农技耘APP、微信群等方式开展技术服务,保障每户示范户应用至少一项农业新技术或新品种,实现了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

   提升农技推广人员的服务能力。开展市县乡三级农技推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调研,掌握全市农技推广机构设置、编制和农技人员年龄、学历、职称等基本情况。围绕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以政策理论、高效种养、病害防治、绿色发展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各级农技人员业务培训900人次,保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

   8、关于“预制菜产业发展尚在起步阶段,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比较滞后;推动市级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工厂还不到位,区域竞争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一是综合考虑乡村产业、商贸流通、市场需求、基础条件等因素,推荐淮阴区申报建设部级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继续支持淮阴区、盱眙县开展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整县推进建设工作;二是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乡村振兴“三级先导区”开展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计划投资3.5亿元,在清江浦区、淮阴区、盱眙县、金湖县建设4个集冷藏保鲜、分拣加工、贸易物流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供应体系;三是围绕三类主体(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计划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118万元,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32个,总库容7.3万立方米。

   9、关于“户厕改造进度、质效不均衡。户厕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建设缺少衔接。部分镇村新建户厕质量不高、旧厕未拆。2023年度,对照省定任务县区需配套共6800万,财政保障压力大,少数县区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针对巡查整改反馈的户厕改造问题,我局积极整改,针对问题举一反三,高质量推动我市农村户厕改造工作。2023年全市户厕改造任务40340座,实际完成户厕改造42971座,完成率106.52%。10月底,各县区已基本完成年度改厕建设任务,采取第三方验收等方式,对改厕户逐户查勘,11月中下旬已完成县级验收及问题整改工作。12月初完成市级抽验,11月30日-12月1日,全省农村户厕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省级抽验现场部署会在我市召开。12月7日,省人大农业农村委调研我市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王颖娟陪同调研,对我市农村户厕改造工作给予高度评价。12月18-20日,省验收组到我市开展年度省级验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勘,对我市户厕改造工作给予高度认可。

   突出“质”为先。抓材料,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参与厕具、便器质量检测,查验质量合格证明,从源头上提升改厕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优质的厕具产品。抓技术,市联席办召开全市户厕改造现场推进会,召集省民生实事村改厕负责人现场观摩盱眙县、金湖县、淮安区改厕试点,实地探讨多种改厕模式的技术要点。抓施工,压实建设单位施工质量责任,严格施工标准,实施整体改造,推动建造化粪池、安装便器、接入水源“三同步”进行,对项目建设不合格的,对账销号、限期整改。

   抓实“严”管理。实行进展周报制,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区工作动态,对建设进度持续落后的地区及时下发提醒函和进行约谈,下发提醒函5期;实行定期通报制,聚焦新改户厕质量、进度和2022年已改户厕使用情况,推动小问题立行立改,对现场不能解决的建立清单、限期销号,下发督查通报9期。市县联动,人员交叉组合,每日更新,组成12个“滚动”工作组,于9月下旬开展全市已改户厕“预验收”,对照改厕户花名册做到改厕村居村村到、自然村组全覆盖、受益农户随机查,224个改厕行政村每个村检查不少于10户,全面梳理排查问题,各县区迅速整改完善,举一反三,为做好户厕验收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统筹“选”模式。根据各村不同基础设施、地形空间、施工条件因地制宜选择不同改厕模式,积极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对已实施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改厕户,做好厕所化粪池接管处理;对未实施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改厕户,结合苏北实际,大力推进玻璃钢分体式、砖砌式化粪池改造,在地势高、不容易积水的地区,持续推进在苏北首创的第四格自然消纳池,进行自然消纳,减少设施使用损坏。

   推动“进”室内。结合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进院入室为重点,推动“两个转变”,积极引导群众选择合理位置改造建设,及时拆除户外厕所,改善村庄空间形态,避免前改后移,2023年已改户厕进院入室比例达80%以上。全面推广全省首创的“二维码+编码”改厕农户信息标识牌,公示技术模式、施工内容等,市级验收前全部上墙到户。

   10、关于“环境整治标准需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少数镇村在公共空间治理中对收回的道路、水体两侧空间利用质态不高,清除农户侵占种植的农作物、拆除违规建筑后未对残留农作物秸秆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周边环境没有同步改善提升,路田路宅路水界限不够分明,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及村庄环境面貌”问题的整改。

   全面总结,提高标准。2023年11月9日,市委赵书记、市政府邱市长召开全市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百日竞赛”总结会议,全面总结“百日竞赛”进展情况,剖析存在问题,部署第二阶段工作。会上,对道路、水体两侧空间提出“一眼净、一眼清”的高要求,并部署“一清理三分离”工作,常态化开展村庄垃圾清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先行在“三级先导”地区开展“三分离”试点工作,做出示范后,2024年3月在全市域推开。

   创新思路,示范引领。在全市域广泛宣传推广利用沿河、沿路零散空间种植杞柳、鸡冠花、黄花菜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模式,采取“村集体+合作社+群众+企业”合作的方式,利用好零散空间,避免二次侵占和土地撂荒。总结先导镇“三分离”试点相关经验,探索利用在建项目,低成本推进路田分离、路宅分离、路水分离。

   严格督考,抓严抓实。1月4日至10日,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攻坚指挥部组织6个督查组,通过市县联动、交叉互查的方式对全市80个涉农镇街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开展逐镇督查,将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理以及“一清理三分离”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查考核,倒逼各地加快整改,形成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乡村面貌持续向好。

   11、关于“部分扶贫帮促项目论证不充分,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红窑镇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位于金城村,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约49亩,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包括标准化厂房6栋及配套设施,于2023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目前已有两栋厂房完成出租,承租方为淮安一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用于加工芦笋啤酒、芦笋水饺、芦笋鸡糕等项目,芦笋水饺、芦笋鸡糕目前已开工生产;剩余厂房正在对外出租,其中啤酒加工项目正在准备环评材料,葡萄保鲜项目正在与投资商洽谈。

   12、关于“村集体持续增收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截至2022年底,我市重点帮促村收入50万元以上占比26.7%, 153个村尚不足30万元;村均收入较苏北平均水平低近13万元。村集体“三资”监管还不到位,部分县区“三资”平台交易与“村帐镇管”凭证存在帐帐、帐实不符问题。

   下发通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增收工作,把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增收列入富民强村帮促指标考核内容。在850个村开展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险,新筹集保费598.54万元,保障金额达4.13亿元。2023年衔接资金总到账26735.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39万元、省级资金14954万元、市级资金3550万元、县级资金2192.83万元。衔接资金总支出26142.83万元,资金支出率为97.8%。2023年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平收入达71.8万元,同比增长67.09%。

   2023年10月下旬,以市委办文件下发《坚持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7条发展路径和16条政策措施。11月22-23日,举办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暨“三资”规范化管理专题培训班,县区和各涉农镇街120多人参训。2023年,根据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服务平台显示,村平集体经营性收入93.38万元,低于50万元村实现清零,超过序时进度;起草《关于促进村级党组织领办经营实体加快发展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村集体领办经营实体532个,占比提高到37%。

   13、关于“对土地流转引起的信访纠纷重视不够。一些农民私下流转或委托他人代耕代种土地,纠纷不断;一些镇村集体牵头主导农户土地流转,对承包方经营不善、跑路等事前防范不力,存在代付流转费现象”问题的整改。

   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问答宣传册2000份,公布相关政策咨询电话,通过市局网站、各村级公开栏粘贴进行宣传;市、县区开展政策培训7期,参训县区、镇街、村居干部600多人次,提高基层干部政策能力;加强各地农村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已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0件,其中调解8件,裁决2 件。下发《关于合理定价土地流转价格试点防范经营风险的通知》,组织县区对土地流转不规范行信息进行核查整改。

   14、关于“农业合作社还有“空心化”现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不成熟,助力小农户增收的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开展农民合作社调研。把农民合作社发展作为推进乡村产业兴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从2023年10月到11月期间,用1个多月的时间,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我市农民合作社的现状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困难,并提出了对策建议,形成了淮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报告。

   加强培训指导。坚持市县联动,采取课堂教学、现场讲学、实习实训等多种方式,重点围绕法律法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品牌建设、电商营销等方面,邀请专家学者、农业技术人员等进行授课,促进合作社理事长开拓眼界、拓宽思路,提升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已培训1000余人次。

   强化示范引领。持续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推动空心化整治,带动提升合作社经营水平,以示范促进规范化建设,以示范引领高质量发展。2023年,新增国家级示范社10家、市级示范社36家,累计国家级示范社达57家、省级示范社达118家、市级示范社达505家,注销合作社254家。

   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服务指导,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的通知》,探索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逐步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目前,7个县区均建立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进入名录库主体近400家,涟水县“打造优质稻米专家构建水稻生产服务全产业链模式”被全省推广。

   15、关于“2020-2022年全市147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中,市级农业执法部门督查发现的仅2起。其中,药物残留超标、违规使用等问题47起,占比32.7%;动物防疫弄虚作假问题38起,占比26.2%”问题的整改。

   制订《淮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切实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执法办案能力。通过提高执法能力、层层传导压力、增强办案动力,加大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办理力度。组织开展淮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提升办案人员素质;开展案件办理情况通报,编发《淮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报》,每月通报一次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查办案件情况和执法动态,组织开展执法办案情况检查督导。

   强化检打联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豇豆、鸡蛋、鳊鱼等重点治理品种质量安全管控。围绕近年来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产品,强化检打联动,制定《202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查农畜水产品264批次。协助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完成288批次抽检任务。对在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予以处置并开展有关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拓宽案源渠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办理。通过举报投诉、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质量抽检等多种途径,积极拓宽案源渠道,根据行业特点,紧抓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执法监管,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规模养殖企业和场所等重点领域的督查检查力度,积极主动寻找案件线索,做到“应立尽立,应罚尽罚”。加强与行业管理、技术机构联合开展日常巡查检查、风险监测、产品速测,发现涉嫌违法的及时取证,迅即查处。据统计,2023年我市共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3起,其中,市级直接办理的案件7起。

   加强动物检疫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上线联动,严把分级核查关。市县两级核查人员充分利用“智慧畜牧”无纸化检疫出证系统对产地检疫事后监管实行上下联动、层层把关的分级核查制度,及时发现一线官方兽医检疫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查早防小,压实责任。通过关口前移,守牢屠宰检疫关。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管理制度,严把“三关”,即宰前健康检查、宰后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做好屠宰检疫记录并回收待宰动物附有的检疫证明。通过省级巡查指导、市级出证筛查、远程视频监控巡查、群众投诉举报等途径,我市查办了多起生猪违法违规调运的案件。通过联防联动,打造执法新模式。市支队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等多部门协同参与,发挥苏北片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联防联动机制,同时加强对屠宰、养殖企业(散养户)的执法检查频次和畜产品抽检力度。

   16、关于“小麦赤霉病、水稻稻瘟病的监测预警、病害防治不够到位,减产减收、病害粮流入口粮市场情况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加强病虫监测预报。通过市县两级主管局对全市植保体系,重新定岗、定责、定人,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病虫测报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市植保站将加强与科研、企业合作,分别在淮阴区、清江浦区建立3个病虫监测点,克服人员老化、技术力量不足问题。

   强化组织领导。重新调整了农作物绿色防控工作指导组。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层层成立防控工作指导组,下沉到田间地头,挂钩指导农户,进行督查指导,确保防控技术指导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抓好宣传培训。一是举办专题培训班。2023年12月8日举办了全市小麦赤霉病、水稻稻瘟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专题培训班,对基层农技人员、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种植大户代表进行系统培训,提升病虫防控重要性认识和防治业务水平。二是组织编制防控技术规程图。2023年11月份,市植保站组织编制淮安市小麦赤霉病、水稻稻瘟病等重大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规程图5000份,发放到县乡农技部门和重点种植大户,实行挂图作战。

   做好项目实施带动。督促各县区及时实施好2023年中央小麦赤霉病、水稻重大病虫防治补助项目,采购高产对路药剂,及时发放到种植户,大部分将用于明年的赤霉病、稻瘟病的防治工作,引领病虫害防控水平提升。目前,全市各县区均已完成招标采购,部分县区防控药剂已发放到农户。

   17、关于“全市仍有109.9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未建成高标准农田,落实全部建成目标难度较大。未开发的农田大量零散分布,达不到连片建设规模;部分农田位于滞洪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问题的整改。

   市、县(区)已编制形成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按照2028 年底前将永久基本农田中能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田块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2029~2035年,将剩余未建设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将现有109.9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未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阶段(其中2024-2028年落实新建任务57万亩),由县区农业农村、资规、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推进,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结合最新政策要求,按时序进度先易后难推进项目建设,对数量庞大且零散分布的小面积田块,以及少数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内、现状为园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等禁止建设区域的永久基本农田,由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报请党委、政府落实地块调整、置换补划,全力完成永农建设任务。淮阴区无水源地块主要集中在高家堰镇赵集片,区域面积约2万亩,该区积极对接水利等相关部门,计划于2024年实施水系连通项目,预计于2024年底完成项目实施,该项目完成后将开展实地踏勘,确保在水源有保障的情况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8、关于“项目设计评审走过场,"碎片拼凑"式建设。专项检查发现,淮安区2022年顺河镇项目2个标段累计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29次;7500亩建设面积涉及6个村,几镇项目2个标段累计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29次;7500亩建设面积涉及6个村,几十亩、几百亩零散分布;土地流转率仅40%左右,农户散种现象没有改变”问题的整改。

   针对土地零散分布问题,局政改处会同淮安区农业农村部门赴顺河镇,召开涉及6个村干部座谈会,指导6个村集体积极引导加快农业主体培育带动土地流转,新增13家土地流转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模经营面积5744.72亩,6个村土地流转率达67.16%,其中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土地流转率达69%。聚焦设计环节,突出前期质量把关,市农业农村局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的通知》(淮农发〔2023〕65号)、《关于加快组织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招标的通知》、《关于全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情况的通报》等文件,对提前组织设计单位招标、严格资质审查、强化标后监管、组织县级初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保证现场勘测时间充足,督促优化项目区选址和布局,积极推动项目区土地流转。同时,切实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设计和评审水平,在县级开展政策性初审基础上,市级集中组织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按专业抽取专家成立专家组,加强项目规划、工程设计、造价、林业、电气等内容审查,确保工程设计成果质量达标,避免造成不必要调整变更。

   19、关于“县区农业部门和镇街职责交叉、监督乏力,难以发现监理单位等第三方机构失职缺位问题。淮安区顺河镇项目第15标段涉及3个村,仅1名监理,无法兼顾多个施工现场,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难以监管到位,质量隐患较大。全市高标田建设项目拉网排查,275个项目中有质量问题的130个,占比约50%”问题的整改。

   督促淮安区针对市委巡查提出问题举一反三,细化落实问题排查整治,进一步理清和压实各方职责。淮安区通过《淮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细则》明确农田建设实行“区级组织、镇级建设、村级管护”的运行机制,项目所在镇(街)为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主体,履行项目建设法人职责;区农业农村局为业务主管部门,履行项目建设组织与监管职责;按照《淮安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实施细则》、《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及项目清单编制管理办法》、《淮安区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考评办法》、《淮安区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考评办法》对第三方单位进行管理与考核,采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人员进行督查与考核,发现问题按合同进行处理,对于监理人员不足的,责令其增加监理员,确保每个村至少1名监理人员,做到监管无死角,确保按图施工、无偷工减料,通过开展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查、第三方检测单位随机检查,把好原材料关,消除质量隐患。

   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第一个百日行动中,通过组织县区对2019-2022年度275个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全市共发现问题项目112个,具体问题220个,其中水利设施质量问题164个、田间道路质量问题35个、项目监理质量问题18个、电力设施质量问题3个。市级随机抽查45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16.4%,共发现各类问题85个,及时印发问题交办单给各县区,并抄送派驻纪检组。严格落实“每周调度”工作制度,及时了解各县区排查整改进展情况,经跟踪督导,县级自查和市级抽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我市去年8月下旬及时启动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扎实开展“回头看”,结合市级竣工验收工作对县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过堂,对整改效果进行再核查,真正做到闭环整改,确保排查有记录、整改可追溯。同时,全面加强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去年11月14日市政府在金湖县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现场推进会,市农业农村局对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有关情况进行通报,邱华康副市长出席并讲话,市、县(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巡视巡查和审计问题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压实项目乡镇作为建设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的日常监管责任,加强对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单位的监督考核,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工作,坚决执行隐蔽工程举牌验收,确保工程按图施工,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质量全程全面达标。

   20、关于“长效管护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偏重实体工程建设,土壤改良、地力提升等配套投入较少,农田水利、道路等设施管护不到位,项目难以长期发挥效益。个别县区建设推进慢、验收迟、资金拨付率低,部分县区标后节余资金使用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按照建管并重原则,督促县区认真落实“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受益者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已纳入发改委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范围统一部署推动,市农业农村部门也印发了《淮安市农田基础设施工程管护实施方案(试行)》(淮农发〔2021〕176号),明确工程管护工作总体要求、管护范围和目标、管护主体与职责,各县区也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工程管护制度。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后,各县区及时将项目工程移交镇村,制定了固定资产移交表和管护责任书;2023年,清江浦区、洪泽区、金湖县因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开展较好,获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激励奖补资金合计105万元;为加大对市辖区高标准农田工程建后管护工作支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通过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安排5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促进县区进一步管好用好项目工程;清江浦区、洪泽区安排20万元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积极探索试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新模式。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已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省政府督查激励评价范围,市级将按要求做好管护监督评价工作,监督县区切实落实管护工作主责,确保损坏工程及时得到修复,长久稳定运行。

   坚持建设数量和建设质量并重原则,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高标准农田年度项目有关政策,组织县区积极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一是在省级规定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耕地质量建设试点资金投入额度内,动员县区充分挖掘潜力地块,科学做好2024年度项目规划设计,统筹谋划项目措施,通过平田整地、增施有机肥等方式实现耕地地力提升试点示范;二是鼓励县区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为平台,集聚其他项目和资金共同投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土壤改良等措施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

   督促县区加快推进项目工程扫尾,及时完成县级初验和问题整改,去年9月14月-10月19日市级组织第三方深入县区开展市级竣工验收,在省级规定时间节点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验收意见反馈环节,对资金拨付偏慢、节余资金使用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度安排项目资金,全面做好市级验收问题整改。目前各县区验收整改报告均已上报,涟水县、盱眙县已对节资金安排制定方案,正在组织推进。

   21、关于“局党委“三不腐”一体推进不力,班子成员对分管条线廉情关注、研判少,约谈提醒抓早抓小不够,严的氛围尚未形成,2020年以来,26名干部因干预执法、违规用车、培训经费购买酒水等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或问责处理。2019年涟水屠宰生猪注水案3名驻场官方兽医被开除公职,市局畜牧兽医处一名科员涉案违纪被政务警告,局党委以案促改促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023年7月党委召开专题廉情分析会,局主要领导布置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分别汇报条线党风廉政情况。

   强化执纪监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职工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2023年7月对1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23年9月对1名违反廉洁纪律的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分别在十一、中秋、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节假日纠治“四风”工作督查,强化监督作用。

   深入转变干部思想作风。在主题教育期间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活动和“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大讨论活动,推动机关干部作风不断转变。

   22、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管理不到位,个别干部违反禁令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的整改。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一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五项措施(试行)》相关内容,制定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相关措施,传达相关纪律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当事人做书面检讨,在所在支部会议以及党总支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23、关于“市农技推广中心强拆农家乐、出租房火灾问题一度信访不断,造成负面影响”问题的整改。

   2022年6月,市农技推广中心农家乐问题在在市信访联席会议的推动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已圆满解决。

   淮安市农技推广中心出租房(健康东路61号,原蚕桑站大院)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9户商户仓库受损。自2022年底,商户们全部进入司法程序。目前有4家商户庭审结束,均已经赔付到位,其余5户正处于庭审阶段,具体解决时间以法院判决时间为准,我单位做到即判即付。

   24、关于“分散招标、自行采购项目内控监督机制缺失,机关处室既是需求提出方,又是组织和验收方。抽查2020年以来的71份项目档案,60个项目瑕疵明显,招标代理单位集中、专家评委选取不规范、疑似围标串标等问题比较突出。2021年深圳展会项目成交价59.75万元,比预算价仅少0.23万元。2023年上海展会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注明三位评审专家姓名,严重违反保密原则”问题的整改。

   强化制度约束和执行,修订完善《淮安市农业农村局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责任主体;制定采购项目采购流程和采购审核审查制度,对采购实施单位不按采购流程、未经采购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处室审核的采购项目,不予报批;加强对采购组织、程序和内容的监督管理,建立局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和专家评委,采购组织实施全程邀请局党委负责纪检、市委派驻纪检组等部门同志参与监督。目前,已整改到位。

   在今后的招标工作中,更加科学合理的测算发标价格,在尽量节约财政开支的同时,适当提高报价,吸引更多的企业主体参与竞争,力求获得最佳的服务质量。一是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建立处室内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对工作秘密的保护;二是加强对服务机构和合作对象的保密教育,重要信息实行专人负责,严控传播范围。

   25、关于“党建引领不到位。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同志机构改革前后长期分管同一领域,创新意识弱。少数同志一盘棋思想不强。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各层级谈心谈话不规范、不经常,2021、2022年未开展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问题的整改。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2023年11月及时调整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2023年12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在会前专门向市委赵书记汇报会议准备情况。局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带领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作表态发言。邀请市委指导组到会指导,提升会议质量和确保成效。

   2024年1月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前,认真制定会议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

  局主要领导2023年10月开展专题纪法宣讲,2023年6月和12月分别对提拔、晋升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

   开展支部书记工作述职工作,2023年12月制定2023年度支部书记工作述职安排,2024年1月开展全局支部书记述职工作。

   26、关于“选人用人一度导向不够鲜明,2021年民主评议中,50人勾选“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要求有差距”“个人说了算”等10项突出问题,占评议总人数50.5%。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3批次68名干部考察报告中67人无问题不足部分表述,党委会列席人员参与研究事项表决问题也有发现”问题的整改。

   2022年以来,局领导充分发挥把关作用,周密谋划干部选拔工作,在2022年度“一报告两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反馈中总体评价“一般”以下仅为3.3%,反映存在突出问题的人数仅为4人,干部选用导向问题已有明显改观。在2023年11月开展的干部选用中,局党委坚持客观公正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落实党委干部选拔任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把关作用,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任干部,鲜明地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以事择人,选拔了一批事业为上、人岗相适的干部,涉及提拔晋升干部的民主推荐率均在90%以上、民主测评同意率和优称率均在95%以上,在干部选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表决程序规定,按要求做好党委会记录,全面深入抓好干部考察,在考准、察实上下功夫,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做好考察工作,注重发现考察人选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原汁原味记录考察内容,确保干部考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干部优缺点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及时开展了任前谈话,局机关党委对选人用人进行了全程监督。

   2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分析研判、责任考核等相关机制不健全,完成专题研究部署、检查考核等“规定动作”规范化程度不高,工作报告、分析研判报告等台账应付痕迹明显”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10月分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宗教工作,提高思想认识。

   2023年12月将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责任落实。

   2023年6月向市委第四巡察组提交局党委意识形态专题报告,2023年9月向市级机关工委提交意识形态专题报告,2023年11月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28、关于“省级以上资金使用项目仍存在资金拨付不到位、实施进度慢、未开展第三方评估验收等问题。生态文旅区、经开区、工业园区等地不属于涉农县区,部分农业资金、项目无法落地,当地农民权益未得到完全保障”问题的整改。

   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针对审计发现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实施进度慢、未开展第三方评估验收等问题,一是责成农田建设管理处加强项目督查检查力度,定期赴县区项目现场实地督查项目建设情况,督促县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11月召开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推进会,会上市农业农村局通报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12月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暗访工作,下发暗访情况通报;二是会同市财政局加强县区资金拨付情况调度,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加快项目资金支出。10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报账拨付工作的通知》,我们及时提醒县区要做到应报即报,及时提交用款计划。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按月对项目建设资金报账拨付进度进行调度。截止2023年12月,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179860万元,已支付104899.21万元,支出率58.32%;三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高标准农田等资金拨付和支出情况纳入全市乡村振兴考核,对项目推进慢、资金支出不到位以及未开展评估验收的县区,在年度考核中根据情况予以扣分。目前正在打分中。

   针对部分非涉农县区资金、项目无法落地,农民权益未得到完全保障问题,一是根据省级以上资金项目种类,通过各业务条线向上汇报、省级调研征求意见等渠道积极向省沟通汇报,争取能将非涉农县区部分涉农工作纳入省级资金项目保障范围;二是进一步细化分析省级以上资金项目内容,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努力保障涉农主体权益,采取“县区代拨”方式实施项目,如宁连路办事处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通过清江浦区代为资金拨付管理;经开区华石集团养鸡项目,市协调清江浦区、洪泽区等代为申报项目、资金拨付等,努力保障非涉农区主体权益。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理念不系统不深入。局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学较少,在如何看待“三农”、抓好“三农”问题上,仍习惯沿用老眼光老经验老办法,没有走到发展的前沿,谋划推动农业强市的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党委中心组分别在7月、8月、10月、12月先后4次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读本》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书目,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学习。

   2023年9月12日提请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邀请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许善平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等内容作专题辅导。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全方位、立体式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3年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开展各级宣讲15次。

   2、关于“小龙虾精深加工不足问题突出。盱眙龙虾品牌价值达300多亿,但对标要求,龙虾集团人才、技术、电商平台、市场开拓等短板明显。盱眙县2022年龙虾加工和调料生产企业税收仅166.29万元。螃蟹养殖扩面难度较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整改要求,2025年底洪泽湖围圩养殖需完成清退9万余亩,水产养殖面积将大幅缩减约1/3,解决这一难题的办法还不多”问题的整改。

   解决小龙虾精深加工不足问题:培育和招引加工主体。以国家级小龙虾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为重要抓手,先期培育壮大有初步产业基础的盱眙龙虾集团、泗州城、祥源科技、淮安福昌和洪泽虾润等加工企业,推动小龙虾加工能力提升,实现2023年底全市小龙虾加工能力达到5吨。

   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在人才培养方面,联系淮阴师范学院、盱眙龙虾集团,继续推进小龙虾产业学院建设,每年吸纳30名以上本科生进入产业学院系统学习,同时开展针对地方小龙虾养殖户、城镇龙虾创业人员为主体的稻虾综合种养、小龙虾烹饪加工、小龙虾电商运营等创业人才培训,培训人员250人次以上。

   拓展市场营销路径。重点扶持盱眙龙虾集团、红胖胖集团在上海、南京等消费热点城市,探索“工厂+城市厨房”的产销一体新模式,建成3家城市直营门店(上海1家、南京2家),同时开展线上平台推广运营,搭建美团、大众点评、饿了么外卖店铺平台。

   解决螃蟹养殖规模缩减问题:积极向上争取保留部分洪泽湖螃蟹养殖区。11月3日、12月13日,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再度赴拜会主要和分管负责领导,专题汇报争取洪泽湖圈圩围网养殖清退有关事项,争取省厅支持我市在保护区规划调整后保留洪泽湖养殖区域的池塘生态化改造,保留部分螃蟹养殖区,建成湿地原住民生产生活的“循环生态示范点”。省农业农村厅原则同意我市保留洪泽湖大闸蟹生产基地的相关设想。

   3、关于“畜禽产业特色不够彰显。畜禽同质化养殖,市场风险较大,全行业连续数月亏损,推动稳产调控、下达资金奖补不够及时;“淮安黑猪”培育推广不力,种猪资源稀缺几近濒危”问题的整改。

   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淮阴区奶牛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并开始试运行。淮安高新区乳制品智能化生产项目、江苏华瑞天成公司屠宰二期项目正在建设。

   10月,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人行淮安分行、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淮安市农业设施所有权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止2024年1月,21家养殖主体获得农业设施所有权证,3家养殖主体办理农业设施抵押贷款1800万元。

   推动淮安温氏家禽有限公司黄花塘种鸭场发展,对养殖场粪污设施改造给予财政支持。开展苏淮猪优质种猪高效选留和精准选配技术研究。采集淮阴新淮种猪场苏淮猪种猪样品DNA,形成苏淮猪高效优质后备种猪的基因选留方案。

   开展苏淮猪体细胞冻存试验。分离培养获得苏淮猪体细胞,培养生长后进行冻存,目前采集保存了52头优秀种猪个体的耳组织样品。

   4、关于“链式发展还不充分。省级农业园区发展质态不高。我市6个省级以上农业园区仅盱眙国家级园区管委会实体化运作,其他均由县区农业部门或镇街代管,重创轻建问题突出。实地走访苏嘴镇,其2022年新申报创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老旧、损坏较多,后续维护资金缺口较大。重大项目招引难、培育壮大难。访谈了解,农业项目因投资回报周期长,税收贡献率低,难以获取充足的土地资源,加剧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招引难度”问题的整改。

   2023年11月12日印发《关于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建设管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园区围绕巡察问题及整改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健全组织机构方面。盱眙成立国家级产业园区管委会,统筹推进国家级、省级园区建设;淮阴区成立淮安国家农科园管委会,统筹推进省级农高区、省级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淮安区、涟水县由县区政府成立管委会,苏嘴镇、南集镇具体负责实施。洪泽区由区政府成立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管理与建设指导、成立江苏洪泽湖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园区运营公司。

   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持预算资金的通知》,下达淮阴园区1000万元、淮安、洪泽园区各900万元省级奖补资金。8月19日市局组织召开评审会,邀请省级专家领导对金湖县、清江浦区省级园区申创材料编制进行辅导。园区管委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土地等资源向农业园区集中。

   加大项目招引培育力度。落实市委《2023 年全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要求,着力搭建招商推介会等平台,组织县区“走出去”到闽三角等重点地区招商,同时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项目扶持和考核推进,提升项目招引培育成效。4月20-21日在上海举办淮安(上海)春季现代农业推介会暨淮安优质农产品(上海)交易会,10月12-14日,举办第六届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金秋经贸洽谈会,11月3日,在南京举办2023江苏淮安“淮味千年”品牌农产品(南京)展销会。梳理全市项目用地需求列入《2024 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项目清单》并报省,协调推进解决企业发展用地。

   5、关于“两废治理、粪污无害化利用等攻坚不够有力,废旧地膜乱抛乱弃现象久禁不绝,畜禽粪肥运输处理成本高、农民使用粪肥积极性不高”问题的整改。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在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组成地膜市场执法监督检查组,对全市七个县区的地膜生产经营环节、使用回收环节联合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抽查了全市10家农资经营店,13个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没有发现销售和使用超薄地膜,所销售和使用的地膜均有合格证,厚度均超过0.01mm,且农户能将使用过的地膜及时回收清理。检查中没有发现废旧农膜不能及时回收、乱抛乱弃、焚烧填埋的情况。

   2023年6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月活动。全市累计悬挂横幅209条,发放宣传资料14300份,发放宣传无无纺布袋1792只,签发给种植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废旧农膜回收告知书》2660份;全市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宣传报道55篇,其中省级18篇,市级9篇,县区级12篇;召开废旧农膜回收技术等业务培训及观摩会38次,培训人员2920人次。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扩大了影响范围,提升了宣传效果,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回收意识。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利用中央财政资金,积极组织各县区开展0.015mm加厚地膜推广行动,每亩补贴30元,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市已累计推广加厚地膜3.92万亩,其中清江浦区0.08万亩、淮阴区1.3万亩、淮安区0.55万亩、洪泽区0.27万亩、涟水县0.86万亩、金湖县0.04万亩、盱眙县0.82万亩。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可大大提高地膜的回收率;同时通过优化覆盖方式、推广应用“一膜两(多)用”技术等,因地制宜推行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从源头减少地膜使用量。

   2023年7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废旧农膜专项清理行动。各县区组织相关回收网点、种植户、专业的清理团队集中对沟边、渠边、路边、田边等堆放及散落的废旧农膜进行全面清理,部分县区组织货车挨家挨户清运收集的废旧农膜,有效地清洁了农业生产环境,专项清理行动期间,共清理废旧膜32余吨。同时,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县区农业执法大队及废旧农膜回收工作责任科室成立工作组,对集中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清理到位。

   推进洪泽区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推进2023年度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公开遴选7家粪污社会化服务主体,有序开展畜禽粪污收集、处理、配送和施用一体化服务。制定盱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推动畜禽粪污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

   6、关于“低收入人口无法实时跟踪监测,过多依赖民政部门,‘阳光惠民’系统扩围升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根据全市现有低收入人口现状,研究制定开发“低收入人口监测”模块功能清单,明确扩围升级工作主要内容。2023年11月23日,签订开发协议,系统开发升级开始;12月20日,初步完成低收入人口“数据比对、监测和预警处置”三模块功能开发;12月25日,试运行,并到县区进行现场演示,听取一线工作人员意见,不断完善改进模块功能,以便更好地适应今后工作需要。计划2024年1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

   7、关于“2022年市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下达1053万元用于4个县区8个任务,2023年6月审计发现资金仍未落实到项目上”问题的整改。

   对照淮安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淮审报〔2023〕7号)要求,采取书面督查和实地查看方式,推进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落实。先后下达了《关于报送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报告的通知》(8月8日)、《关于定期报送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整改进展情况的通知》(11月9日),要求各县区围绕审计提出的关于2022年度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问题及处理意见,抓紧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并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对各县区项目开展现场督查。同时联合市财政局对该市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通报,督促各县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清江浦区:已完成整改,2023年9月19日,清江浦区农水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和平镇乡镇集镇提升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清农水发〔2023〕133号),项目正在实施。淮安区:已完成整改,项目已通过验收。淮阴区:(1)种植建设800亩高速环两侧未利用土地及农田大地景观:已完成整改,项目已通过验收并支付。(2)建设服务能力2万亩以上优质稻米工厂化育秧中心项目:正在整改,发布《关于印发<淮阴区2022年度第三批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支持工厂化育秧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农发〔2023〕36号),项目正在实施,待建成验收后拨付。(3)建设8000亩以上全程品控溯源基地、(4)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正在整改,市农业农村局于11月1日收到淮阴区变更申请,已于11月20日批复同意变更用于市乡村振兴“三级先导”工程建设相关项目,项目正在实施。金湖县:已完成整改。两项目实施方案均已批复,项目正在实施。

   8、关于“农民培训层次偏低,青年农民人数较少,培训存在延期现象”问题的整改。

   开展职业农民中、高等学历教育。其中中等职业教育455人、高等职业教育148人。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行动。全市进入56个村居,共举办56场次培训班,入村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农法律法规与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题宣讲,共培训农民2939人。面向职业农民开展乡村振兴师申评工作。全市新申评256人以上。

   9、关于“2022年全市323个养殖场参加“减抗”行动,达标仅54个”问题的整改。

   严把审核关,加强对参与减抗行动养殖场的申报材料审核,对报名参加减抗行动的养殖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养殖场152个。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县区参加畜禽养殖减抗专项培训班,盱眙县、淮安区、淮阴区等县区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培训,培训人员150人。开展畜禽标准化和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创建2个国家家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22个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通过集中整改,我局完成了一批整改事项,取得了一批整改成果,但是一部分问题还没有整改完成,仍需要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努力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做到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一是以更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局党委始终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对号入座,相互衔接,形成上下联动、全面整改的工作合力。

   二是以更严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到位。紧盯巡察反馈问题不放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做好跟踪评估,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反复;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狠抓整改不松劲,严格把握时序进度要求,定期进行跟踪督促,切实提高整改质效。

   三是以更实行动举措巩固整改成效。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照年度工作目标,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659085;电子邮箱44350641@qq.com。

  

   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85_851364/art/17092224/17109235404971yGkUvF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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