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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华鲟带我们见证江清海蓝

时间:2024-04-20 来源: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3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持续扩大中华鲟等珍稀濒危物种人工保种和增殖放流规模”。围绕中华鲟增殖放流的话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吴金明向中国三峡集团记者介绍了相关领域研究成果,分享了他关于中华鲟保护的观点。

  吴金明认为,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依然是目前保护中华鲟的重要举措。40年间,我国累计放流中华鲟约900万尾,但在吴金明看来,这个数字还远远不够。

  不同于哺乳动物通过“少生优生”来保障种群延续的生存法则,鱼类的繁衍策略是“以量取胜”。在自然环境下,一条中华鲟单次产卵量可达50万颗,但经历天敌侵害、自然淘汰等因素后,最终可能只有3-5尾能够成长为具有繁殖能力的种鱼。所以,要有效补充自然群体,尤其是优化种鱼梯队,就必须放流足够多的人工繁殖中华鲟。“根据中华鲟历史产卵情况,并综合考虑人工增殖放流的效果,我们测算出要维持并逐步恢复中华鲟的野生种群资源,年放流规模需达到百万级以上。”吴金明说道。

  据悉,农业农村部今年将组织中华鲟放流100万尾以上,为历年来放流规模数量之最。

  吴金明认为,保护中华鲟首先要保种,但我们的终极目标还是促进中华鲟逐渐恢复自然繁殖。

  2009年中华鲟子二代全人工繁殖成功,中华鲟的人工培育技术从经验摸索逐步走向成熟。多年来,科研人员不断突破大规格幼鲟培育技术,提高规模化培育幼鲟的成活率。如今,各保护机构已具备培育超百万尾放流规格幼鲟的能力。

  “放流数量虽有提升,但我们依然不能松懈。”在吴金明看来,持续扩大的增殖放流规模,还需要不断提升培育能力和放流质量,“要持续完善大规格中华鲟的养殖技术,保证种鱼的产卵量,不断提升苗种养殖的存活率。目前全国总共3000余尾的子一代仍然是生育主力,待数以万计的子二代逐渐达到性成熟后,我们的培育能力和放流规模将大幅提升。”

  科研机构里的人工保种工作不断推进,中华鲟的野外研究保护也在进行。据吴金明介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三峡集团中华鲟研究所等科研单位正在开展中华鲟的自然环境繁殖实验,比如将发育成熟的子二代中华鲟放置在自然产卵场中开展繁殖试验。此外,科研人员也在同步开展中华鲟自然栖息地(淡水产卵场、海洋栖息地等)的修复和研究工作,“人工增殖放流最终目的还是促进野生种群恢复,促进自然繁殖。回归野外才是物种生存最自然最健康的状态”。

  “全社会花费这么多的时间、人力、物力成本来保护中华鲟这一物种,是否值得?”从事中华鲟保护工作多年的吴金明时常要面对这样的“拷问”。吴金明告诉记者,一个物种活动的地理范围越广,受到自然界和人类的各种影响就越多、越复杂。中华鲟的一生从长江淡水产卵场开始,游至海中索饵生长,十几年后即将性成熟之际找到长江口,在夏天溯江而上,到达产卵场过冬并根据水情来回迁移,第二年秋天再次进入产卵场进行自然繁殖,结束后顺流而下回到大海。整个淡、海水生活史时间比例约为1∶9。“中华鲟之所以被称为水生生态的旗舰物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它活动区域跨越江海,身上携带了海洋与河流的各类丰富信息。”吴金明说。吴金明展开说道,江豚、长江鲟等珍稀水生生物的生活范围是长江的某些江段;而一般的草鱼、鲫鱼,其个体生活区域更为狭窄。对于这些物种的恢复,保护较小区域的水体生态即可实现。但中华鲟生活的范围广、跨越的距离远、生活史复杂、性成熟时间长、受环境干扰的因素多。其种群的资源量水平、野外种群的生存状态,映射的是“长江—海洋”整个大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中华鲟的洄游行为在人文层面上有“身居海外不忘故乡”、坚韧不拔等文化指征;在科学层面上,又对我们的海洋江河生态系统性治理成果起着验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按照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从而达到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的目标”。吴金明说道,“中华鲟自然生存状态好转,将有力印证我们江河湖海水生环境系统治理的巨大成效。”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scy/202404/t20240416_9248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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