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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8-30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不断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我厅深入开展需求调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2024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承担培育任务的市(地)、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于2024年9月6日前将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电子版发送信箱。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徐淼

  联系电话:0451-82675089

  电子信箱:15636142830@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4-1号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推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提升年行动,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主要内容

  全面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聚焦守护国家粮食安全核心任务,分层次、分区域、分类别、分模块培育高素质农民2万人以上,在2000个行政村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其中,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人数占本地高素质农民培育年度绩效任务比重不低于80%。

  一是着力提升技术技能水平。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融合。聚焦大食物开发,开展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技术技能培训,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继续面向牛羊养殖和特色种养主体、奶农、渔民开展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推进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

  二是重点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围绕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开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系统化培训,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是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三资”管理、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素养。

  三、专项行动与综合试点

  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和农民综合素质素养全面提升,组织实施四个专项行动,开展一项试点,服务我省“三农”领域重大任务。 

  一是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以全国大豆、玉米、水稻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为主要范围,组织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因地制宜、按需设班,支持县级培训和省、市级调训相结合。以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为主要对象,围绕全产业链技能,强化急需、短板技能培训。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主要对象,扩大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

  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三是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行动。以20个国家级脱贫县为实施范围,支持脱贫地区围绕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提升从业者技能水平,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根据脱贫人口(含非脱贫人口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

  四是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以综合素养类课程为主,可与春耕夏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相结合。具体要求参照《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规范(试行)》执行。

  五是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在全省遴选2个县,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拓宽实施内容,探索培育路径,创新培育方式,推动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紧密联系、双向贯通。培训期为两年,每个县培养100人,协议帮带600人。

  四、工作步骤

  2024年,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全面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效。

  一要开展摸底调研。各地要围绕主导、优势、特色产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县域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报名参训,或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本级推荐。

  二要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省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培育方向思路清晰,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工作步骤措施明确,把握时间节点,有计划地推进各项培育任务。同时,及时将本级实施方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要分层分类培育。省、市、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县级围绕县域乡村、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培育,市级和省级围绕区域产业布局需要和学员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开展培育。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由本级行政主管部门围绕综合素养课开展第一课讲解。

  四要做好工作总结。项目结束前,要及时做好总结,全面反映任务完成、资金使用情况和主要做法、突出亮点和工作成效,总结不足短板,提出下步计划和意见建议,按照时限要求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五、工作要求

  2024年全年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要创新培训形式。按照“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时施教”总要求,通过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教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实习实训,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现场观摩、实地体验、动手操作、现场交流、模拟教学、孵化指导。线上教学,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开展线上教学和考核。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的,强调选育用一体化培养,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以从业就业技能培训为主的,鼓励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进行岗位实践或顶岗实习。培训模块参考2024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学模块参考表(附件1)。

  二要拓宽培育路径。探索搭建农民和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用人单位之间桥梁,探索校地合作委托制培养、校企合作订单式等培养路径。针对农民融资保险、流通销售等方面需求,推进相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服务联动式开展。鼓励市、县举办青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

  三要强化体系建设。支持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鼓励培育质量高的机构长期稳定承担任务。支持各级农广校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和联系基层优势,积极承担应急性培训任务。鼓励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学历教育贯通试点,探索建立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学时转换机制。鼓励科研院所为培育对象提供训后长期技术服务。在以上教育培训力量不足地区,有序引导和规范社会化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合理设置遴选条件,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

  四要严格班级管理。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24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台账》(附件2)。培训班结业前,要动员组织参训学员依托“云上智农”APP对培训班进行独立在线评价,参评学员比例不得低于90%。培训结束后,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省级主管部门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五要规范资金使用。经营管理型按不高于400元/人/天标准,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采取“集中培训+跟踪服务”形式,其中,集中培训按不高于400元/人/天标准,跟踪服务按人均1000元标准执行。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每个村安排补助资金5000元,要求每村培训不少于50人。培育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跟踪服务、项目验收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跟踪服务主要用于参训学员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和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

  六、组织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推进。要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本地“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管理,保障资金投入,高质量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市、县两级要形成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要加强工作监管。要落实落细《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精选培育机构,加强全过程监管,及时组织项目验收,推进资金足额拨付。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实行资金专账管理,细化支出范围,杜绝给培训对象发放现金补助或实物。要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管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滞拨滞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市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培育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服务。                                                                                                                                 

  三要加强跟踪服务。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帮助培育对象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创造机会条件,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

  四要加强典型宣传。要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成功模式的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积极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网站投稿和推介。要注重搭建高素质农民交流展示平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1. 2024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学模块参考表

  2.2024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台账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85/202408/c00_317631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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