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源头发力 管控土壤污染——解读《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
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多部门联合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对下阶段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作出整体部署。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针对工矿企业和已污染土壤设定目标,即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土壤污染防控为什么更加强调源头发力?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际经验,土壤污染前端预防、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成本,通常呈1∶10∶100的指数级增长,源头防控是最佳路径。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长期性等特点,一旦污染,极难治理修复,即便经过治理,也难以恢复至原来的健康状态。加强源头防控是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全过程提高治理成效,降低治理成本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出现基础性变化。但也要看到,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历史欠账较多,源头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这份行动计划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总体思路,部署了系列任务,提出了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的总体目标。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发力积极推进行动计划落实。
——“治、用、养”结合,强化农用地土壤溯源整治。全面启动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推动各县(市、区)应查尽查,分阶段应治尽治。2027年底前,受污染耕地集中的重点县(市、区)基本完成溯源。鼓励黑龙江等省份采取“以地适种”安全利用等措施加强黑土地保护。加强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盐碱地生态环境保护。
——全链条提升,防范工矿企业新增污染。要严格重点行业企业选址,强化前端污染预防,严格重点单位监管,按照“污染不落地、落地可收集”的原则,推动重点行业实施地面防渗、管道可视、设施围堰等建设。
——全过程监管,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腾退地块、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监管,查清污染状况、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严防污染扩散。探索开展钢铁等大型腾退地块分片分期风险管控和修复。查清农药原药制造、焦化行业企业腾退地块数量和污染状况。加强优先监管地块管理,有效管控高风险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
——全覆盖推动,健全源头防控政策技术体系。以源头防控减轻末端治理成本,持续降低土壤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成本。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等方式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等。据新华社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0/2024/11/15/be382713be8c47dab9dd83a8759e75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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