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因为搭建猪舍,老李和老郭两家人发生纠纷,互不相让吵起来了,你赶快去劝劝吧。”近日,正在苍梧县京南镇富宁村巡查的黎杰芬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往富贡村民组。作为村里“学法用法示范户”,黎杰芬以法为据、以理服人、耐心调解,最终使纠纷双方达成协议:老李改变猪舍选址和设计方案,尽可能不对老郭家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这是我市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市壮大普法社会力量,逐步培养出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截至目前,全市861个行政村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727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实践站实现7个县(市、区)全覆盖。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人熟、地熟、了解法律法规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建立调解工作室基层自治模式,把邻里间的“疙瘩”化解掉,把基层社会治理的好方法“晒”出来。
此外,我市还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选育1名以上有责任心、有影响力、有行动力的“法律明白人”骨干示范带头人与示范户“结对子”,打造7个示范带头人品牌工作室,示范、引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参与法治实践,并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wz/t1932653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