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三农资讯

贺兰县七项制度护卫农村三资安全运行

时间:2024-11-2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自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七项”制度,护卫农村“三资”安全运行。

  一是建立黑名单制度。针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发现的个别市场主体故意或恶意拖欠村集体“三资”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贺兰县农业农村局拖欠农村集体“三资”债务黑名单制度》,实行行业禁入,督促激励各欠款方积极归还“三资”,自该制度印发以来,已收回欠款721.54万元。

  二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贺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贺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管理的通知》,严禁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收私存,严禁设立其他银行账户,进一步规范管理票据、规范使用票据、规范填写票据,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保障村集体财产安全。

  三是建立统一议事流程。针对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内容不完整、流程不规范等问题,编印《贺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议记录本》,明确会议细节内容,统一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议记录流程,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议事规程更加规范、透明、民主。

  四是建立规范合同模本。编制《贺兰县农村集体项目委托服务合同》《贺兰县农村集体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贺兰县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等6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一步统一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制式、内容,规范村集体“三资”合同签订及管理行为。

  五是建立限期督办制度。针对各乡镇场在“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督办提醒制度,明确责任人,严格整改期限,定期督查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向7个乡镇场下发整改督办函18份。

  六是建立“纪委监委+农经”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县纪委监委案件查办职能,对“三资”督查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交,正本清源,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规范村级“三资”管理行为。

  七是建立联合检查机制。积极借助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实行纪委监委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村级“三资”,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行业监管部门职能职责。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qqnyxw/202411/t20241120_473241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