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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十二期宁夏植保情报:警惕二代粘虫暴发为害

时间:2021-06-2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期我区各区域测报站监测发现粘虫蛾量增大,蛾峰明显,幼虫暴发为害风险大。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监测调查,及时发布预报,开展防控工作,防止暴发危害。

  一、当前发生情况及趋势预报

  测报灯:截至6月15日,平罗县、原州区、同心县累计诱蛾量分别为20头、516头和851头,平罗县诱蛾量接近常年,原州区和同心县比去年同期明显偏高,蛾峰明显,蛾峰出现在6月12日-6月14日。性诱:3月20日—6月10日,原州区、海原县、永宁县、平罗县诱蛾分别为16头、11头、15头、5头;6月11-6月15日分别诱蛾26头、23头、60头和46头。高空测报灯:截至6月15日,利通区诱蛾162头,平罗县诱蛾299头,其中6月12日至6月15日诱蛾288头,蛾峰明显。原州区6月14日调查雌蛾卵巢发育3级以上为30头,占比14.56%。全国农技中心近期通报黄淮和华北地区一代粘虫蛾量高于去年和常年同期,且我区近期温湿度条件适合粘虫的迁入、产卵及孵化,预计二代粘虫全区总体中等发生,局部偏重发生,发生为害盛期为6月下旬至7月中旬。

  二、防治意见

  (一)加强虫情监测,及时发布预报

  粘虫的发生具有“暴发性”,一旦条件适宜将很快暴发危害。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粘虫的监测调查和防控工作,及时上报虫情信息并发布预报,指导防治,防止暴发成灾。

  (二)突出重点区域,加强统防统治 

  对粘虫发生较重发区域要立即组织开展统防统治,采取有效措施将幼虫控制在3龄以前。防治药剂可选择高效氯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氯虫苯甲酰胺、甲维盐等。

  (三)加强宣传培训,确保技术到位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多种手段,发布虫情动态信息和防治技术措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确保防治效果。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106/t20210617_2889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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