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局针对农牧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培训
为全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使企业经营管理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相关要求,2021年4月8日、13日,兴安盟农牧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为兴安盟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种植业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全盟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牧场负责人及管理人员130人参加此次培训。
授课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规定,从合作社的设立、合作社成员、合作社组织机构、合作社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讲解。同时,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运营中遇到的常见的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典型的案例、形象直观的课件、深入浅出的法理,以案释法,为参训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上了一堂普法课。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思维能力,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管理。下一步兴安盟农牧局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强对涉农涉牧农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不断营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djjc/xxcy/413396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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