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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细小病毒病的防治技术

时间:2021-07-15 来源: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猪细小病毒病是由猪细小病毒(PPV)引起的母猪繁殖障碍性传染病。
1流行特点及发病机理
1.1猪是猪细小病毒唯一宿主,不同年龄、性别和品种的家猪、野猪均可感染,常见于初产母猪。本病一年四季都可发生,春秋两季及母猪配种后更易感染。
1.2带毒猪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带毒猪分泌物、排泄物及被其污染的饮水、饲料、器具均可引起本病的传播,带毒种公猪通过配种传染给母猪,怀孕母猪也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以前认为猪细小病毒病呈散发或地方性流行,因种(母)猪的引进及活猪交易传播,现很多规模猪场及生猪饲养密集区时有本病发生。
1.3母猪妊娠早期易感,母猪在配种后1月内感染猪细小病毒后引起胎儿死亡,死亡胎儿迅速被吸收,因此母猪产仔数减少并出现假孕返情现象,妊娠中期(30~70日)母猪感染猪细小病毒,表现为部分母猪流产、死产及产木乃伊。妊娠后期(70天以后)母猪感染猪细小病毒胎儿不仅存活,出生后一般也无异常表现,胎儿大部分产生免疫保护性应答,但这些出生仔猪可能带毒而成为感染源。断奶仔猪、育肥猪人工感染不呈现临床症状,哺乳仔猪感染后可出现倦怠、食欲不振、呕吐、下痢、跛行等症状。
2防治
2.1猪细小病毒病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有流产、死胎及产木乃伊临床表现时应在饲料或饮水中添加广谱抗菌类药物控制“产后”感染。
2.2强化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环境条件、硬件设施要满足猪生长、繁殖的要求,卫生、消毒、隔离、无害化处理等疫病防控制度不但要健全更重要的是落实。
2.3引种控制,引种往往是导致猪细小病毒病发生的重要原因,引种前应了解被引进场猪群是否有猪细小病毒感染,怀孕母猪是否有繁殖障碍临床表现,母猪群是否做过疫苗预防接种,不能单纯以引进种(母)猪PPV血清抗体检测阴性为标准,引进的种(母)猪应先饲养在隔离场(舍、圈)。引回一周内接种一次疫苗,配种前半个月再强化免疫1次。
原文链接:http://nyncj.qz.gov.cn/art/2017/8/9/art_1594279_33925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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