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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 阜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中国银保监会 阜阳监管分局 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农业 农村局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07-15 来源: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人民银行各支行,阜阳银保监分局各监管组,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银行阜阳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阜阳分行、光大银行阜阳分行、华夏银行阜阳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阜阳市分行、徽商银行阜阳分行,各农村商业银行、各村镇银行;国元农业保险阜阳中心支公司:

  为进一步增加涉农金融有效供给,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市场运作和政策保障相结合、改革创新和风险防范相结合,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将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目标任务

  着力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持续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提升涉农金融供给水平,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全面改善涉农基础金融服务。争取2020年前县域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扶贫再贷款在全市的占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高于上年,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速;力争农村地区债务融资工具取得突破,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效提升;助农取款服务点规范可持续发展,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得到普及应用。

  三、主要措施

  (一)聚焦重点领域,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

  1.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宜居环境。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通过商业化运作对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村庄规划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服务。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投资、绿色保险等业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以农村厕所、垃圾、污水和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围绕全市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支持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2.支持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业提档升级。聚焦全市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围绕“百村百品”特色优势农业示范,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对专用品牌粮食生产、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特色高效农业基地建设、绿色生态健康养殖的金融投入,积极支持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涉农企业、行业组织等在跨境投资合作和跨国经营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优化出口结算、出口信用保险、贸易融资等手续、流程,为柳编、脱水蔬菜、调味品、中药材、花卉等农产品扩大出口提供优质服务。

  3.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培育新型产业体系。大力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和基地建设,积极支持经营规范、实力较强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围绕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探索打造农村“金融+电商”综合生态圈,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围绕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农村特色主题民宿、乡村旅游优质项目,探索乡村旅游开发贷款、农家乐贷款,积极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重点支持八里河景区、祥源颍淮生态文化旅游区提升和颍州西湖景区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

  4.支持农民增收致富,改善农村民生保障。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使用和管理,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精准支持贫困户发展。大力支持产业扶贫,推动县、市、区政府完善和落实支持产业扶贫的相关政策,将金融支持与贫困地区优势产业发展、重点扶贫项目结合起来,加大对行蓄洪区、省定深度贫困县等重点区域的脱贫攻坚支持力度。用好用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创业、就业、入学等合理贷款需求。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支持作用,将自主创业农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范围,提高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至15 万元。

  (二)坚持支农方向,合力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5.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在经济资源分配、内部考核激励、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倾斜,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赋予县域网点更多涉农信贷审批权限,认真落实尽职免责制度,积极争取扩大利率定价弹性空间,将更多优惠让利于乡村振兴。农业发展银行阜阳市分行要强化自身政策性功能定位,加大对水利工程、粮食生产功能区、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农业银行阜阳分行要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增强县域支行经营功能,确保县域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全行平均水平。邮政储蓄银行阜阳市分行要完善资金回流机制,打造专业化为农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县域存贷比并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用好用足地缘、人缘和网络优势,确保当年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投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贷款在贷款总量中占主要份额。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条件下,不断下沉服务重心,加大农村地区信贷投放力度。

  6.着力提升农业保险覆盖面。巩固发展主要种植业保险,大力发展高效农业保险,扩大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切实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保险需求。积极推进农业“基本险+大灾险(补充险)+商业险”三级保险试点,探索开展收入保险、价格保险、完全成本保险,积极推进生猪保险全覆盖,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7.探索推进农村地区直接融资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涉农、绿色、小微等专项金融债券和开展涉农、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力争农村地区债务融资工具取得突破。支持优质涉农企业到“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发行优先股和公司债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

  (三)强化金融创新,更好满足多样化融资需求

  8.充分释放农村金融创新活力。及时总结“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形成市场化可持续运作模式。稳妥拓宽“三农”抵质押物范围,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抵押、农业生产设施抵押、存货抵押等创新业务,规范推广“劝耕贷”“税融通”等信贷产品,探索开展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融资产品,依托核心企业推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提高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可得性。探索开展“金融+互联网+农业”经营模式,发展手机银行、直销银行等服务方式,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信息化、网络化水平。

  9.有效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各政策性担保机构要深化“4321”政银担合作机制,加强与省级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对接,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三农”的考核。优化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操作流程,采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调查、并行审批等措施,提高服务效率。创新反担保方式,逐步减少反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担保准入门槛。降低“三农”主体担保费率,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三农”担保费率不超过1.15%。支持银行与保险机构合作,对办理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10.持续改善涉农基础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各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推动助农取款服务点规范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移动支付标杆县建设,推动云闪付APP等安全可靠的移动支付产品进村入户。

  (四)优化金融生态,营造农村地区良好融资环境

  11.优化农村地区信用环境。人民银行各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深化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在网点建设、信用评定、产业选择、授信管理方面的作用,整合共享农村信用信息,实现重点涉农信贷需求信息共享。依托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开展信用评价和信用培育,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优化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加快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推广。

  12.强化农村金融风险管控。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涉农风险的研判能力,制定相关风险防范预案。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管理协同机制,按照要求处置存量“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积极稳妥开展清收工作。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完善风险补偿配套政策,简化补偿流程、提高可操作性,合理分担贷款风险损失。加强对涉农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管理,避免资金被借用、冒用和挪用。通过落实清收责任、合理重组化解、依法合规转让、加大核销力度、配合地方政府完成配套机制建设等多种手段,提高存量不良涉农贷款处置效率和效果。

  13.切实维护农村金融稳定。人民银行各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乡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好“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 月“守住钱袋子”、9 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关键时间节点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农村反假货币知识宣传,增强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人民银行各支行要进一步加强12363 投诉工单办理,建立各金融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参与主体分工合作机制,畅通农村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金融生态县创建,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高利贷、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坚决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组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好相关要求,增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督促检查机制,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一行一特色、一县一特色,自选乡村振兴特色主题活动,建立重点支持项目清单,并将乡村振兴支持重点项目和季度进展情况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提高扶贫再贷款、再贴现限额使用率,强化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落实农业银行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考核优惠,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推动涉农融资成本降低。发挥财政政策作用,更好发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的激励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定向费用补贴;对于县域新设金融机构分支行给予每个30 万元的奖励,落实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投放当地。

  (三)强化监测评估。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情况的序时监测和考核评估,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宏观审慎评估、信贷政策导向评估、银行间市场发债、监管评级等方面实施激励或约束措施,对工作不力的金融机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方式予以提示警告。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广泛宣传农村金融创新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 阜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监管分局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fy.gov.cn/content/detail/5ff44c287f8b9ad60a8b45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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