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6号)文件精神,7月14日我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执法三大队在平乐县平乐镇马河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抽样工作,随机抽取了2家摊位鲤鱼和草鱼5个样品进行检测。14日下午至15日,我支队执法人员到达恭城县,根据恭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中队对水产养殖基地情况的了解,我支队执法人员对恭城县水产养殖场进行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随机抽取了10个样品进行检测,分别为恭城县观音镇狮塘村财贵大鲵生态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大鲵一个样品;恭城县天堂村青鱼、草鱼、鲤鱼三个品种六个样品;恭城县平安镇北溪村鲤鱼、青鱼、草鱼三个品种三个样品。
平乐县、恭城县抽取的十五个样品,按照文件要求,现场封样。在抽样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重要意义,指导养殖生产经营者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范用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积极宣传提升养殖户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安全抽检进行精准的风险隐患排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bsdt/202107/t20210715_2091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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