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乡村振兴“号角” 拉开村企合作“帷幕” 建立增收长效机制
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着眼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程中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南通市海门区委、区政府准确把握乡村振兴内涵,科学筹划乡村振兴目标体系和推进机制,以一系列举措,迈出扎实有效的坚定步伐。
2021年,我区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任务,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确保到2021年底,建成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7个乡村振兴先进村,以引领全区乡村振兴工程的全面实施。5月底,全区1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先进村,包括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在内的整体规划设计、产业发展方向和定位全部完成。截止目前,2个村的产业类项目已建设完成,7个村的产业类项目建设中,1个村已开工、其他5个村正在积极筹备中。至此,乡村振兴“号角”正式吹响。
从2018年开始,我区已经开展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探索,将光伏发电扶贫作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推进。2021年全区面上全面铺开,鼓励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
为确保村级光伏电站收益最大化,也为解决部分行政村屋面不具备安装光伏设备难题,同时保障相对贫困农户获得“阳光福利”收入,我区积极探索村企合作建设模式,拉开村企合作“帷幕”。即:利用企业屋面安装村光伏电站,发电供企业使用,以10%左右电价优惠企业,实现村企“双赢”格局。上半年,率先在1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先进村建设光伏电站,实现光伏电站全覆盖,建立增收长效机制。截止目前,1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先进村投入280.1万元、建成9个光伏电站、总容量达760千瓦,其余6个电站拟于8月底前完成建设和发电并网。届时,15个村电站总容量将达1100千瓦(村均73千瓦,最大200千瓦),建成后年总收益70至90万元(村均增收4.7至6万元,最高可达20万元)。
6月上旬,南通市乡村振兴局、老促会等部门专门组成调研组至海门开展专项调研,并给予海门做法高度肯定,强调我区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模式创新、进展明显,在南通市带了好头,具有示范作用,下一步在南通市大力度组织推进。(杨苏敏)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gzjz/content/0c84f48b-d9ae-41d6-9ab0-b29cc49a8f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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