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板块“三农”领域共同富裕新思考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金华结合实际,通过了《关于数字赋能 拼搏争先 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浙中板块的决议》,制定了《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开启了金华“三农”领域共同富裕新征程。
金华地处浙江中部,是浙江省农业大市,近年来大力推进以金义一体化为龙头的新型城镇化及以和美乡村建设为载体的乡村振兴两大战略,走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十三五”期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4%,2020年金华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3:1,远低于全国2.56的平均水平。但农民收入区域差异较大,2020年我市义乌农村常住居民收入达到42158元是最低地区的2倍,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制约着三农领域高质量发展。
因此,我市着力从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四个方面入手,探索三农领域实现共同富裕新路径,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重点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建设,努力打造四个先行区,即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新时代和美乡村先行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先行区、城乡高度融合发展先行区,促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全面对接。计划2021年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1个,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2.5%以上;到2025年争创美丽乡村标杆县5个,农民收入、低收入农户收入新增万元以上,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9以内。
打造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带动农民产业致富。注重让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利益,加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全面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抓好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转型,整合现代农业园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平台,提升金华婺南国家级农业园区,创建省级以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数字化赋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组建以金华市农科院为龙头的研发联盟体系,围绕金华农业产业的关键领域(种子种苗、栽培技术、智能装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研发并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成果。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地方特色产业和农民增收带动明显的农业龙头企业获取建设用地实行差别化待遇;探索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施设备、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全面推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一批“万亩十亿”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和标志性农产品,做强金华火腿等地理标志,打响“金农好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完善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提升品牌价值。加快数字农业建设,全面提升集生产管理、安全监管、产销对接等功能的农业农村大数据2.0模式,提高农业效益,为农民增收提供新空间。
打造新时代和美乡村先行区,推动农民新经济新业态致富。注重全面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迭代升级美丽经济,推动绿水青山转换成农民的金山银山。深化“千万工程”,实施“五美联创”行动,全面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示范乡镇、风景线、特色精品村和美丽庭院建设,进一步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打造浙中美丽乡村大花园。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推动乡村生态化有机更新,创新“五化十场景”应用,建成一批呈现未来元素乡村新社区。实施乡村运营行动,建立村落景区运营招商项目库,对符合乡村旅游运营需求,具有特色的村落重点提升打造,夯实发展美丽经济的底色和实力。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强村带弱村、先富带后富,提高经营村庄水平,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50以上。
打造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先行区,帮助农民实现改革致富。抓住让农民成为改革受益者,分享改革红利的关键环节,以深化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为牵引,稳步推进农村“三块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稳慎探索农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更丰富的权能实现形式。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改革,加强对宅基地综合监管,落实“一户一宅”政策,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促进闲置宅基地开发利用,有效激活农村产权,夯实农民财产增值基础。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新产业。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健全和完善县(市、区)、镇乡两级土地流转平台,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地”履约保险,积极探索“土地预流转”模式,适度有序推进连片集中长期流转。建立农业“标准地”招商项目库,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地”精准招商,每年招引落地一批农业“标准地”重大项目。深化推广义乌改革经验,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符合规划的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以经营性用途入市,建立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打造城乡高度融合发展先行区,增强农民对共富的获得感幸福感。加快城乡融合步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先富带后富行动,建立先富带后富的帮扶政策体系,健全低保标准与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相挂钩的常态化增长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完善决策程序,确保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深入实施新一轮下山搬迁计划,按照宜留则留、宜聚则聚、宜迁则迁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财政、土地、产业、金融等政策,更大力度推动高山远山、生态功能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群众整体搬迁,“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搬迁3.2万人以上。推进“集聚搬迁一件事”特色多跨场景应用试点,打造全省异地搬迁的金华样板。加大资源要素投入力度,提升农村发展活力。以“两进两回”行动为牵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智汇金农”人才培养计划,深化畅通科技、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下乡通道,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发展。
建设四个先行区是金华三农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根本保证。我市注重对三农领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政策引导,初步形成“1+1+X”共富政策体系。以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导向,深刻把握共富的内涵和要求,修订《金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把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相关工作目标嵌入“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内容。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全域建设和美乡村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的实施意见》,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到2025年全域基本建成新时代和美乡村,2035年高水平建成和美乡村示范市。深化新一轮“千万工程”,制订《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全市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明显提升;绝大多数村达到新时代美丽乡村标准,绝大多数县(市、区)美丽乡村建设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农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研究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实施办法,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按实际工作需求保障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三农。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开展年度实绩考核,县级党委政府每年向市级党委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时,要把三农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为主要内容之一。加强考核结果应用,优先提拔使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确保农村共同富裕的举措落实到位,共同富裕的成效不断显现,提高广大群众认可度满意度。
(作者为浙江省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rdgz/xgxx/202107/t20210721_8200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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