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二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质〔2015〕212号)第十四条规定,经县申请复核、第三方机构复查评价、省农业农村厅汇总核查和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怀远县等22个县(市、区)通过第二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本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8月4日前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
联 系 人:董承武
联系电话:0551-62666787
电子信箱:ahncpzljg@126.com
邮政编码:2300001
通讯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监督电话: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纪委) 0551-62612629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6日
第二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名单
怀远县、凤台县、泗县、天长市、泾县、繁昌区、休宁县、屯溪区、南陵县、旌德县、界首市、岳西县、枞阳县、巢湖市、相山区、含山县、萧县、南谯区、利辛县、金安区、宿松县、霍山县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822861.html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