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水产品市场风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6号)文件精神,8月4日,我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在桂林市乐群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抽样工作,乐群市场每日的水产品市场供应量较大,抽取的样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根据乐群市场管理人员对水产市场的情况的了解,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14号水产摊位的草鱼进行检测。同时,我支队执法人员对水产样品产地和生产基数进行了记录。
在乐群市场上抽取的一个样品,按照文件要求,现场封样。在抽样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重要意义,指导生产经营者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范用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积极宣传提升养殖户、水产商户对水产品安全生产、售卖意识,通过安全抽检进行精准的风险隐患排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bsdt/202108/t20210804_2102072.html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