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部署及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工作的通知》(皖集体经济办函〔2021〕11号)要求,决定表扬一批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各地逐级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提出拟表扬的100个先进集体和150名先进个人名单(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扬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658603、62651857(传真)
电子邮件:wjtjjb@126.com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省农业大厦805室
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863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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