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加强全程质量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包括工程质量、耕地质量和管理质量,各地在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同时要加强耕地质量和管理质量工作。要做好全流程质量管理,加强项目勘察设计、规范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等全流程质量管理。
二、严格落实“四制”“四关”要求。各地要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质量管理“四制”。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工程监理关”、“竣工验收关”等质量管理“四关”。
三、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地要加强质量监督,采取主管部门、农民群众、社会及媒体多种形式,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工作。要做好质量考评,通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年度工作评价激励等形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结果运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建函〔2020〕862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857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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