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促发展 开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局面---沈阳市沈北新区黄家街道拉塔湖村
拉塔湖村是2004年与黄岗子村合并组建的行政村。全村主导产业包括水稻种植、水产养殖、农机跨区作业。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全村人均收入32000元,村集体收入20万元。
一、民主议事,充分保障农民权益
拉塔湖村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程始终坚持改革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思想。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权,对资源资产家底多次张榜公布。特别是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阶段,先后多次召开户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并在两村微信群中征求意见。对“外嫁女”“倒插门”等少数特殊群体的身份确认,在坚守法律法规底线的前提下,充分放权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有效解决了争议,避免出现“两头空”。如对男到女家落户的,以及户在人不在又没有分配到承包土地的进行了讨论,考虑到其虽对村里没有实际的贡献,但因女方是村里的姑娘、孩子是村里的后代,最终集体确定男方按照户口原则分配到1股平均股,如遇超过千元的大额资金分配,则需要召开户代表大会重新确定分红办法,按照贡献大小获取收分配。此种做法既充分保障了农民的权益,又避免了因考虑不周造成矛盾与上访。
二、实事求是,确保改革符合本村实际
并村前的拉塔湖和黄岗子两个自然村落相距有一段距离,资金、资产、资源和居民情况均不相同。按照不打破村落边界的原则,拉塔湖行政村分别按各自区域设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也由两个自然村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在股权设置中,拉塔湖村在设置成员股和预留股的基础上,考虑到老人在村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另设置了老龄股,其中成员股占比87.80%,预留股占比2.03%,老龄股占比10.17%,分别设立台账登记造册。目前,两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已经明确了办公场所,并刻印公章、开立银行账户,为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运营做好准备工作。
三、力求实效,迅速转化改革成果
一是增强了民主议事氛围。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后,合作社成员更加关注村内事务,民主议事氛围也更加浓厚。今年,区委、区政府部署了农用地改革工作,引起合作社成员的普遍关注。拉塔湖村充分发挥经济组织作用,成立领导小组,早8点至晚9点,分别在村会议室、活动广场现场办公,听取群众意见,共解答群众提出的询问75条,解决反映的问题26件,既维护了农民权益,又扫清了改革障碍。
二是増加了集体经济收入。拉塔湖村土地面积大,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荒地多、坑塘多。20多年来经过村民将农田周边的荒地、坑塘改造成耕地,形成了账外地,经核实有677亩之多。这些账外地多年来被少数人耕种收益,大家见怪不怪。合作社成立后,成员的发展意识迅速提升,纷纷提议将账外地划为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重新公平发包收取款项供集体发展和分红。由于合作社成员形成了共识,全村用3天时间将账外地承包费全部收缴,做到应收尽收,共收缴承包费35.5万元,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是深化了经营发展意识。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后,社员对村屯经济发展认识更加深刻,并深化了探索经济发展途径、做强集体经济的观念意识。如,拉塔湖村有农机从业人员198人,高速插秧机112台、各种农机具400多台,成为农机服务专业村,每年除完成本村10860亩、外村4260亩流转耕地作业外,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全年总面积59000亩,创收240万元。建立无人机飞防联盟,购进无人机20台,服务沈北新区及周边大田耕地植保业务,并以农忙植保飞防、农闲巡查防火的思路多元化运营,预计每年飞防作业10万亩以上,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0万至40万元。合作社与中化现代农业公司经过洽谈,在拉塔湖村投资建设万亩智慧农业园区,打造“拉塔湖”稻米品牌,实现亩效益增收200元至500元,全村可增收300万元以上。
原文链接:http://nyncj.shen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SYNW&selfSiteSiteId=151088473035277&columnLogicId=151088473035299&navigationSiteId=151088473035299&isWap=0&logicId=16118273139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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