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关注农民工

马鞍山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2-02-22 来源: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2021年我市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人员550人,专业生产型人员25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200人,截至11月底,全面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合格率均达90%以上。经费投入260万元,全市共遴选12家培训机构。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要求,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自评,自评得分110分。

  一、投入(20分,自评20分)

  (一)目标管理(5分,自评5分)

  落实情况:

  1.市县农业农村局均开展了培训需求摸底调研,要求相关部门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走访、电话采访,针对培训任务数、培训专业需求进行摸底调研,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得1分。

  2.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均会同财政局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立足本地区域位置、产业发展以及乡村建设,落实文件精神,思路清晰、任务明确。得2分。

  3.市县区实施方案明确体现产业导向,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得1分。

  4.针对项目实施,设置了产出目标、质量目标。得1分。

  (二)申报审核(2分,自评2分)

  落实情况:

  1.市农业农村局对所辖县区申报的培训任务进行审核,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得1分。

  2.项目主管部门对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进行了审核,得1分。

  (三)改善条件(3分,自评3分)

  落实情况:

  1.县区二级机构参与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的承担、教学中来,邀请各行业办以及省市县乡镇各级专家进行授课教学,聘请第三方培训机构进行入场指导、绩效评估,完善了多方力量参与到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中来,得1分。

  2.完善师资队伍、基地和教材等基础条件建设,开展师资培训相关质量建设,举办农业专业人才培训班,各县区授课老师积极参与培训,得2分。

  (四)资金落实(10分,自评10分)

  落实情况:

  1.项目资金拨付实行预拨制,按照比例,分两次拨付,拨付余款依据验收合格,得3分。

  2.资金到位率100%,得4分

  3.市六月份将农民培训市本级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区先行拨付一部分资金,培训完成后立即完成尾款拨付,到位及时率100%,得3分。

  二、过程(20分,自评20分)

  (一)规范实施

  落实情况:

  1.各县区按照规定对培训机构进行了遴选和审核,择优确定了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得1分;

  2.按规定条件要求遴选、审核培训对象,得1分;

  3.深入本级培训机构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落实第一堂课制度,得1分;

  4.每期培训班均聘请1名省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授课,得1分;

  5.选用部省统编教材,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得1分;

  6.每班分段实施培训、每个培训班人数均不超过50人,得1分;

  7.每个专业至少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得1分。

  (二)全程监管(3分,自评3分)

  落实情况:

  1.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或整改,得1分;

  2.进行项目验收,有验收办法和验收结论(报告),得1分;

  3.组织开展本地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得1分。

  证明材料:

  (三)信息调度(4分,自评4分)

  落实情况:

  1.及时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得2分;

  2.按时提交月度报告等调度的数据信息,得1分;

  3.按时报送年度实施方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情况、上年度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得1分。

  (四)资金管理(6分,自评6分)

  落实情况:

  1.项目资金设置了专账核算,财务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得1分;

  2.资金使用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得1分;

  3.项目资金按计划及时支付,得2分;

  4.项目县开展项目资金审计,且审计报告规范、审计结论明确,得2分。

  三、产出(30分,自评30分)

  (一)任务完成程度(10分,自评10分)

  落实情况:

  落实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养行动,培训任务完成率100%,得10分。

  (二)培训质量达标率(10分,自评10分)

  落实情况:

  1.各县区培训合格率均达90%以上,得4分;

  2.培训时间、内容和课程安排符合要求,得6分。

  (三)重点任务落实(8分,自评8分)

  落实情况:

  1.围绕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按照产业(如水稻、生猪等)、对象(如家庭农场主等)开设专题班不少于培训总班次的80%,得6分;

  2.党史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等内容,两项以上进培训、进课堂,得2分。

  (四)完成时限符合率(2分,自评2分)

  落实情况:

  完成时限符合率100%,得2分

  四、效果(30分,自评30分)

  (一)社会效益(12分,自评12分)

  落实情况:

  1.树立高素质农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得3分;

  2.在省级及以上主要媒体刊播至少1篇综合性报道得3分;在市级主要媒体刊播综合性报道、简讯类,在市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相关简报或官网刊载若干篇,累计得满4分;

  3.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至少2篇典型案例、培育模式等宣传材料,得2分。

  (二)可持续影响(3分,自评3分)

  落实情况:

  1.开展对农民训后产业发展的跟踪联系服务,并取得实际效果的,得1分;

  2.开展政策项目推介、技术指导、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等延伸服务,得1分;

  3.组织高素质农民参与创新创业大赛、技术技能比赛、展览展示等活动,得1分。

  (三)农民满意率(15分,自评15分)

  落实情况:

  1.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不低于85%,得5分;

  2.农民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不低于85%,得10分。

  五、加分项(10分,自评10分)

  落实情况:

  1.创设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加5分;承担全国或全省性会议、培训、论坛等活动,加3分;多种形式联合开展金融担保培训、高素质女农民培训、农业防灾减灾等特色培训,加2分;结合农村相关工作,开展语言文字、文化传承、残疾人等主题培训,加2分;市、县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加1分;指导服务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加2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专门讲话或参加活动,加1分;受到县级及以上部门表扬或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加1分;当年参训的农民学员中获得县级及以上各类荣誉奖励达5人以上,加1分。

  累计得满10分为止。

  六、绩效自评结论

  我市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10分,等次为优秀。

  

  附件: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考核自评表

  

  

  2021年12月31日


  附

  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考核自评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评价内容

  自评得分

  投入

  (20分)

  1.目标管理

  5

  1.制定实施方案前开展培训需求摸底调研,得1分;

  2.实施方案立足本地区域位置、产业发展以及乡村建设,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思路清晰、措施明确,得2分;

  3.实施方案明确体现产业导向,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得1分;

  4.针对项目实施,设置了产出目标(培训任务按时完成程度等)、质量目标(培训合格率等),得1分。

  5分

  2.申报审核

  2

  1.市对所辖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申报的培训任务进行审核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得1分;

  2.项目主管部门对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进行了审核,得1分。

  2分

  3.改善条件

  3

  1.完善多方力量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得1分;

  2.完善师资队伍、基地和教材等基础条件,开展相关质量建设,得2分。

  3分

  4.资金落实

  10

  1.项目资金拨付实行了预拨制,拨付余款依据验收合格意见等,得3分;

  2. 资金到位率100%,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资金到位率=(实际拨付到培训机构的资金/应拨付资金)×100%]

  3. 到位及时率100%,得3分;资金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和实施效果,扣1-2分,其余不得分。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10分

  过程

  (20分)

  5.规范实施

  7

  1.依法依规遴选确定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得1分;

  2.按规定条件要求遴选、审核培训对象,得1分;

  3.深入本级培训机构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落实第一堂课制度,得1分;

  4.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授课,得1分;

  5.优先选用部省统编教材,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得1分;

  6.每班分段实施培训、培训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得1分;

  7.每个专业至少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得1分。

  7分

  6.全程监管

  3

  1.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或整改,得1分;

  2.进行项目验收,有验收办法和验收结论(报告),得1分;

  3.组织开展本地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得1分。

  3分

  7.信息调度

  4

  1.及时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得2分;

  2.按时提交月度报告等调度的数据信息,得1分;

  3.按时报送年度实施方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情况、上年度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得1分。

  4分

  8.资金管理

  6

  1.项目资金设置了专账核算,财务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得1分;

  2.资金使用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得1分;

  3.项目资金按计划及时支付,得2分;

  4.项目县开展项目资金审计,且审计报告规范、审计结论明确,得2分。

  如资金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现象,“过程”指标不得分。

  6分

  产出

  (30分)

  9.任务完成

  程度

  10

  落实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养行动,培训任务完成率100%(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10.培训质量

  达标率

  10

  1.培训合格率90%以上,得4分;

  2.培训时间、内容和课程安排符合要求,得6分。

  10分

  11.重点任务

  落实

  8

  1.围绕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按照产业(如水稻、生猪等)、对象(如家庭农场主等)开设专题班不少于培训总班次的80%,得6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党史学品质量安全、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等内容,两项以上进培训、进课堂,得2分。

  8分

  12.完成时限

  符合率

  2

  完成时限符合率100%,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分

  效果

  (30分)

  13.社会效益

  12

  1.树立高素质农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得3分;

  2.在省级及以上主要媒体刊播至少1篇综合性报道得3分;在市级主要媒体刊播1篇综合性报道得2分、简讯类1篇(条)得1分,在市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相关简报或官网刊载1篇得0.5分,累计得满4分为止;

  3.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至少2篇典型案例、培育模式等宣传材料,得2分。

  如存在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核实的,每起扣6分,扣完12分为止。

  12分

  14.可持续影响

  3

  1.开展对农民训后产业发展的跟踪联系服务,并取得实际效果的,得1分;

  2.开展政策项目推介、技术指导、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等延伸服务,得1分;

  3.组织高素质农民参与创新创业大赛、技术技能比赛、展览展示等活动,得1分。

  3分

  15.农民满意率

  15

  1.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不低于85%,得5分;

  2.农民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不低于85%,得10分。

  15分

  加分项

  (最多10分)

  探索创新

  创设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加5分;承担全国或全省性会议、培训、论坛等活动,加3分;多种形式联合开展金融担保培训、高素质女农民培训、农业防灾减灾等特色培训,加2分;结合农村相关工作,开展语言文字、文化传承、残疾人等主题培训,加2分;市、县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加1分;指导服务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加2分。

  10分

  社会影响

  获得县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专门讲话或参加活动,加1分;受到县级及以上部门表扬或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加1分;当年参训的农民学员中获得县级及以上各类荣誉奖励达5人以上,加1分。

  

  


原文链接:http://nyncj.mas.gov.cn/nyyw/msgc/20012753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