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关注农民工

马鞍山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2022-02-22 来源: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省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农能函〔2021〕917号)要求,根据《安徽省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绩效评价指标》,我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绩效评价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入情况(6分)。自查得6分。

  (一)组织领导(6分)。自查得分6分。

  1.成立机构(3分)。是否成立了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得3分,否则不得分。

  自查情况:

  成立了“马鞍山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本项自查得分3分。

  2. 编制实施方案(3分)。是否编制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年度实施方案并报省备案。编制了实施方案并报省备案,得3分,否则不得分。

  自查情况: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编制印发了《马鞍山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并报省备案。本项自查得分3分。

  二、过程推进情况(24分)。自查得分24分。

  (二)项目管理(9分)。自查得9分。

  3.调度管理(3分)。每月报送工程进度表和分析报告,且信息属实、及时,无错报、漏报,得3分;错报、漏报、迟报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自评情况:

  马鞍山市先后6次召开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调度会,强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从4月份开始,组织全市开展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每月开展调度,于每月底前及时报送当月工程进度表和分析报告。先后报送4月-12月份9次月工程进度表和分析报告。本项自查得分3分。

  4.技术支持(2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案,得1分,开展技术指导或培训,得1分,否则不得分。

  自评情况: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案的通知》(皖农办能函〔2021〕1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2021年马鞍山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案》。召开马鞍山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班,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培训内容,市、县、镇三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100余人参训,培训邀请了行业领域内知名高校教授做专题讲座。本项自查得分2分。

  5.信息公示(2分)。是否于年底前公示本年度工程实施情况。按要求公示信息得2分,信息不全得1分,不公示不得分。

  自查情况:按要求在年底对本年度工程实施情况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本项自查得分2分。

  6.自评材料报送(2分)。是否按要求报送年终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按时报送得1分,佐证材料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

  自评情况:1月初,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结束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按时报送省厅。本项自查得分2分。

  (三)财务管理(15分)。自查得15分。

  7.资金监管与使用(15分)。

  ①是否按照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奖补细则2分;②是否组织开展项目资金专项督查、审计或绩效评价,并就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2分;③资金支出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2分;④配套资金是否纳入本级年度预算2分;⑤资金是否按省级以上和市级分账核算,分别列支,专款专用2分;⑥专项资金支出手续是否完善,支出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或不合规票据报账的现象2分;⑦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象3分。

  自查情况:

  ①马鞍山市印发了《2020年马鞍山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马农秘(2021)48号)、《实施“金秸秆工程”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的试点工作方案》(马农秘〔2019〕159号),明确了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本条自查得分2分。

  ②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区开展了项目资金专项督查、审计或绩效评价。本条自查得分2分。

  ③所有项目资金支出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各县区支出范围是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产业化利用奖补项目。本条自查得分2分。

  ④马鞍山市级配套资金纳入本级年度预算。本条自查得分2分。

  ⑤我市所有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是按省级以上和市级分账核算,分别列支,专款专用。本条自查得分2分。

  ⑥我市秸秆奖补资金支出手续完善,支出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或不合规票据报账的现象。本条自查得分2分。

  ⑦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本条自查得分3分。

  本项自查得分15分。

  三、产出(55分)。自评得分55分。

  (三)项目产出(55分)。自评得分55分。

  8.秸秆综合利用率(20分)。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是否达到91%。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得20分,每低0.1百分点扣0.25分,扣完为止。

  自评情况:2021年我市以水稻、小麦、油菜及棉花、玉米、大豆为主的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 304万亩,经统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5%,比去年提高2.3个百分点,比全省目标任务高出3.5个百分点。本条自查得20分。

  9.秸秆产业化利用补贴量(15分)。秸秆产业化利用补贴量是否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根据清算结果,秸秆产业化利用补贴量达到目标任务要求,得15分,每少0.1万吨扣1分,扣完为止。

  自查情况:

  马鞍山市2021年秸秆产业化利用补贴量目标任务是7.2万吨。其中,含山县2.5万吨、和县2.5万吨、当涂县2万吨、博望区0.2万吨。截至12月底,全市秸秆产业化利用量10.5868万吨,完成任务的147%。其中,含山县秸秆产业化利用量3.7794万吨,完成任务的151.2%。和县秸秆产业化利用量4.03万吨,完成任务的161.2%。当涂县秸秆产业化利用量2.3万吨,完成任务的115%。博望区秸秆产业化利用量0.4774万吨,完成任务的238.7%。本条自查得15分。

  10.标准化收储中心(10分)。标准化收储中心是否达到目标任务要求,完成项目验收。标准化收储中心达到目标任务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得10分;未全部完成,根据未完成任务数占任务总数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自查情况:

  2021年马鞍山市标准化收储中心目标任务是新建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6个,其中含山县2个、和县2个、当涂县2个。截至12月底,全市已经新建标准化收储中心7个,完成任务的117%。其中,含山县新建2个,完成任务100%;和县新建2个,完成任务数的100%;当涂县新建3个,完成任务的150%。本条自查得10分。

  11.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10分)。2020年秸秆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是否按照签约合同约定进度推进。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签约项目6个(含6个)以上的市,超过80%的签约项目落地、并在年内开工建设,得5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签约项目6个以下的市,100%的签约项目落地、并在年内开工建设,得5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签约项目投资金额达到签约合同约定进度,得5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多年期项目合同中未规定投资进度的,将签约总金额平均分配到每年。

  自查情况:

  在2020年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上共计签约3个项目,截至12月底,全市3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完工2个并投入运行、1个在建。均已按照省考核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本条自查得分10分。

  12.秸秆沼气工程(1分)。是否建设完成2020年开工、纳入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的秸秆大中型沼气工程。完成沼气工程建设,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该项目为附加分。

  自查情况:

  我市没有2020年开工、纳入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的秸秆大中型沼气工程。本条自评未得附加分。

  四、效果(15分)。自评得分15分。

  1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3分)。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对项目政策及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满意度=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人员总数×100%。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90%(含)以上,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自查情况:

  通过调查问卷、电话采访等方式对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100%。本项自查得分3分。

  14.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情况(3分)。是否在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门户网站设置秸秆综合利用专栏;是否在市级及以上媒体进行宣传。设置专栏得1分,网页及时更新,得1分;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1次得0.5分,最高得1分。

  自查情况: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设立了“秸秆综合利用专栏”专栏,网页均及时更新。多次在学习强国、皖江晚报、马鞍山广播电视台、马鞍山新闻联播、市级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本项自查得分3分。

  15.未出现负面事件(3分)。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是否发生审

  计、环保等重大问题事项。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未发生审计、环保等重大问题事项且未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通报的,得3分;每出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自查情况:

  2021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未发生审计、环保等重大问题事项且未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通报。本项自查得分3分。

  16.产业发展成效(3分)。是否形成农民增收效果好、企业参与程度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成效明显的典型模式和特色产业。形成典型模式和特色产业,秸秆产业化利用成效明显,得3分,成效不明显酌情扣分。

  自查情况:

  已形成农民增收效果好、企业参与程度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成效明显的典型模式和特色产业。马鞍山市着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农村“三变”改革、大力发展经济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相结合,制定出台了《实施“金秸秆工程”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试点工作方案》,启动“金秸秆工程”试点工作,探索全市范围内逐步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促进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力度,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招商引资,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在落实省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政策的同时,对年利用秸秆达5000吨以上的企业(不包括秸秆直燃发电企业),补助5万元,2020年新增5000吨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4家。本项自查得分3分。

  16.规模化市场主体发展成效(3分)。秸秆产业化利用实际补贴量和秸秆电厂利用量之和,与秸秆可收集量之间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得3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自查情况:

  2021年,马鞍山市秸秆产业化利用实际补贴量和秸秆电厂利用量之和占秸秆可收集量的38.8%。本项自查得分3分。

  总得分情况:

  综上所述,马鞍山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绩效评价自评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投入

  (6分)

  组织领导

  (6分)

  1.成立机构

  3

  成立了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2.编制实施方案

  3

  编制了实施方案并报省备案,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过程

  (24分)

  项目管理(9分)

  3.调度管理

  3

  每月报送工程进度表和分析报告,且信息属实、及时,无错报、漏报,得3分;错报、漏报、迟报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

  4.技术支持

  2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案,得1分,开展技术指导或培训,得1分,否则不得分。

  2

  过程

  (24分)

  项目管理(9分)

  5.信息公示

  3

  按要求公示信息得2分,信息不全得1分,不公示不得分。

  3

  6.自评材料报送

  3

  按时报送得1分,佐证材料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

  3

  产出

  (55分)

  项目

  产出

  (55分)

  8.秸秆综合利用率

  20

  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得20分,每低0.1百分点扣0.25分,扣完为止;

  20

  9.秸秆产业化利用补贴量

  15

  根据清算结果,秸秆产业化利用补贴量达到目标任务要求,得15分,每少0.1万吨扣1分,扣完为止。

  15

  10.标准化收储中心

  10

  标准化收储中心达到目标任务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得10分;未全部完成,根据未完成任务数占任务总数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10

  11.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

  10

  2020年秸秆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是否按照签约合同约定进度推进。

  10

  12.秸秆沼气工程

  1

  是否建设完成2020年开工、纳入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的秸秆大中型沼气工程。该项目为附加分。

  0

  效果

  (15分)

  项目

  效益

  (15分)

  1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90%(含)以上,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

  14.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情况

  3

  设置专栏得1分,网页及时更新,得1分;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1次得0.5分,最高得1分。

  3

  15.未出现负面事件

  3

  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未发生审计、环保等重大问题事项且未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通报的,得3分;每出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3

  16.产业发展成效

  3

  形成典型模式和特色产业,秸秆产业化利用成效明显,得3分,成效不明显酌情扣分。

  3

  17.规模化市场主体发展成效

  3

  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得3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总分

  100

  100

  


原文链接:http://nyncj.mas.gov.cn/nyyw/msgc/20012752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