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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 《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时间:2022-02-22 来源: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日前,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事关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理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制机制,明确机构定位,提升专业能力,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动植物疫病防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积极防御、主动治理、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压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全链条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为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强调,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具有显著的专业性、公益性、兜底性,要把动植物疫病防控各项要求细化为职责使命、实化为工作担当。一是要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提升检测和诊断能力,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二是要指导生产者采取免疫、消毒、生物防治、安全用药等综合措施,有效防控动植物疫病。三是要依法落实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调运监管、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等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严防动植物疫情传播蔓延。四是要制订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做好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动植物疫病报告、处理等措施。

  意见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一是健全防控体系。要把动植物疫病防控职责全面落实到各承担单位,强化协调配合,提高履职整体效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动物防疫、植物保护机构,要切实强化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控指导、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职责。乡镇应按照定责定岗定人要求,足额配齐配强动植物防疫专业人员。要将动植物防疫职责任务落到具体机构承担,避免职责悬空、任务落空。要在相应机构中设置与职责任务相匹配的动植物防疫岗位,岗位主要为专业技术岗,人员主要从事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行政村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和村级植保员。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人兽共患病疫情、境外动植物疫情等信息共享,提高部门间防控措施的协同性。理顺行业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关系,促进职能衔接。完善监测预警和分级响应机制,拓宽信息报告渠道,细化动植物疫病信息报告责任,建立疫情报告首问负责制。推动工作力量下沉,将下乡进村服务的工作量和实绩作为人员考评的主要指标,县级动植物防疫人员每年不少于三分之一时间下乡服务,乡镇动植物防疫人员每年不少于二分之一时间进村服务。三要提升专业能力。要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人才储备, 提高中高级职称比例。做好基层动植物防疫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每3年轮训一次。要将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向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基层动植物防疫人员倾斜。加强县级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和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条件建设,推进动植物疫病防控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动植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意见强调指出,各地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重视,把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体谋划,切实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力量,确保不出现"线断、网破、人散"现象,确保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把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内容。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编制部门制定本地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于2022 年底前实现县乡动植物疫病防控责任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岗位、明确到人员。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cmy/202201/t20220118_6900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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