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及家庭农场示范区的函
京政农函〔2021〕86号
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家庭农场示范区创建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40号)要求,在各区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的基础上,秦长财家庭农场等200家家庭农场被评为北京市第一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房山区、怀柔区、密云区被认定为北京市第一批家庭农场示范区,现予以公布。
获得认定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要按照“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在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获得认定的家庭农场示范区,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家庭农场服务能力,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发展典范,探索有效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在全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级主管部门和各区要按照市委农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京农组办发〔2020〕13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构建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引导家庭农场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beijing.gov.cn/nyj/zwgk/tzgg/2122399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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