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西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西南联防办〔2022〕5号
四川、湖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自治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分区防控工作精神,按照《西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方案(试行)》(西南区联防〔2021〕1号)及西南六省联合签订的《西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工作要求,为提高西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效率,节约社会资源,为生猪及其产品生产、调运、加工等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建立健全大区内重大动物疫病检测能力和结果区域内互认共享制度。现公布西南区通过兽医系统考核认证的实验室名单,其监(检)测结果在西南区互认。实验室名单采取动态管理,每半年更新一次。
西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分区防控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2/3/10/bd1579fb211b495f9de9dc4edde0ee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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