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和前八批示范点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认定工作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监测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957号)部署,为打造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引导行业提质发展,各地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部门积极组织做好示范创建和监测工作。经主体申报、县市审核及监测、省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韶关市仁化县等5个县(市、区)为2021年度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县,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等20个镇为示范镇,广州市花都区七溪地芳香产业基地等80个点为示范点,广州市白云区流溪湾丰华园等358个前八批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继续保留“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称号,现予公布。
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是行业发展的排头兵,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重要载体,要珍惜荣誉,努力拓展农业食品保障、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多种功能,提升硬件设施和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精细农业和美丽经济发展。
各地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以创建和监测工作为“小切口”,加强指导服务,加大支持力度,多维宣传推介,串点成线链,开发推介乡村休闲精品线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乡村休闲产品的需求。2022年起,各地市要相应开展市、县级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单位创建认定工作,并作为省、国家级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单位申报的前置条件,请各地及早筹划相关工作。
附件:1.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名单(2021年)
2.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监测合格名单(2013-2020)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3月16日
相关附件: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和前八批示范点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附件1-2).docx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886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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