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创新农药经营监管模式促进农药产业健康发展
2020年以来,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宁夏以推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属地责任,强化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加强农药经营监管,为保障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一是在“标准”上下功夫,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坚持把“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农药经营管理的有效措施来抓,从农药经营人员、经营场所、经营设施设备、追溯体系、经营服务、经营管理制度、包装废弃物回收场所等方面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有进有出、示范引领、全面覆盖”的原则,组织全区所有农药经营店整治整改,逐步规范。截至目前,全区已成功创建“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541家,占全区农药经营门店的40%以上。
二是在“机制”上求突破,提升农药经营水平。自治区连续三年印发《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开展“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探索形成了“主体申报—县级核查—市级审核—自治区抽验—自治区挂网公示—县级统一授牌”的创建制度。在创建过程中,对符合创建标准的,做到应创尽创;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及时指导经营主体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农药经营门店,农药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进行延续。针对区域性特色作物,采取“一县一策”的方式,加大“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扶持力度。在沙坡头区、中宁县和海原县等枸杞种植集中区,设立枸杞用药专柜,进一步加强枸杞用药的经营监管。力争到2022年底,全区农药经营门店标准化率达到100%,经营门店数量控制在1000家左右,其中,限制性使用农药经营门店数量控制在90家以内。
三是在“创新”上做文章,扶持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管工作政策研究,推动政策创设,积极争取设立地方专项扶持资金。研究出台《全区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星级评定办法》,将“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分为三个星级等级,对获得星级的“农药标准化经营门店”,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授牌,并通过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区培育星级“农药标准化经营门店”100家以上,真正做到“乡乡有标准、县县有星级”。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203/t20220323_3400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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