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的通知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有关农业大学,各省级农业科学院:
为促进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健康发展,保障联盟高质量运行,营造联盟高标准建设的良好环境,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20〕12号)有关要求,联盟秘书处委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第三方评估研究中心,对试运行到期的12个联盟开展了第三方评估。本次评估重点聚焦联盟内部协作互补的机制创新、联合解决重大问题时发挥的引领作用,以及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作出的贡献。根据评估结果,认定联盟9个,其中标杆联盟2个,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未经认定的联盟(在整改的除外),不得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名义开展活动。
希望各联盟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坚持问题导向,凝练攻关重点,整合优势资源,着力创新机制,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上做出新成绩,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贡献。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强化对认定联盟建设的监督、指导和支持。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2月11日
附件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第三批认定名单
一、产业联盟(5个)
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创新联盟*
生物炭科技创新联盟
特种经济动物科技创新联盟
蔬菜质量标准化创新联盟
山药产业科技创新联盟
二、专业联盟(1个)
灌溉农业绿色发展联盟
三、区域联盟(3个)
广西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内蒙古农牧业科技创新联盟
(带*标识的为标杆联盟)
原文链接:http://nmyj.xlgl.gov.cn/zxq/nmykj/202202/t20220228_2825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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