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组织参加“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培训
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等五部门于3月10日联合印发了《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暂行办法》。为推动“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工作落地成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于4月1日下午举办“福建省乡村振兴贷视频培训班”,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县农业农村部门设立分会场,漳州市共计102人参加此次培训。此次培训主要从起草背景、发起单位、服务对象、行文依据、优惠政策、合作模式、名单管理、操作流程、风险防控、宣传推广等方面对新出台的《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暂行办法》进行深入解读,详细讲解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并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次培训,为“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在我市的推广实施指明了方向,增强了我市农业干部的金融工作意识,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为漳州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提升金融服务农业实体经济水平的能力。

原文链接:http://nync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nyj/2022-04-02/1117080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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