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全面开展渔船渔港“全覆盖”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检查渔船证书证件配备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近段时间以来,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坚持多措并举,在坚决斩断海上疫情传播渠道的同时,积极开展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清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渔港渔船安全检查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及时出台《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渔港渔船安全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联合属地镇街和涉海部门,对我市2个渔港和在港渔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先后检查渔船210艘次,查扣涉嫌“三无”船舶4艘。发现安全隐患12处,立即整改2处,发出整改通知书10份,切实做到每船必检,逐条过关,及时排查事故隐患,筑牢汛期渔港渔船安全防线。
紧盯重点渔船和重点设备
根据省、市关于“列出名册、在线核实、登船核查、逐一过关”工作部署,分别制定《东莞支队开展钓具渔船违规载客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东莞支队开展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排查、登记、核实工作。特别对重点渔船进行一船一档,严防此类渔船违规载客行为;紧盯AIS、北斗等重要安全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采取在线整治和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严查故意破坏、屏蔽、关闭通道与安全装备行为。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求立即整改。
设卡蹲点守牢出海关口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派出中国渔政44121船全天候在海上蹲守巡逻,严密检查海上作业渔船,重点检查职务船员和安全设备配备情况。开展打击“三无”船舶行动,发现一艘,查扣一艘,坚决做到“零容忍”,进一步筑牢辖区海域安全屏障。
加强信息宣传和预警
通过值班室向渔民群众发送防控疫情“十严禁”、渔业安全六个100%等安全提示信息和恶劣天气预警信息,3月以来共发送信息16920条次,助力渔船船东落实好渔业安全主体责任。
来源: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原文链接:http://nyncj.dg.gov.cn/zfxxgkml/qt/gzdt/content/post_378252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