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护奥运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保障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期间春耕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护奥运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法〔2022〕1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护奥运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农办法〔2022〕2号)文件精神,决定即日起集中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护奥运保春耕”专项行动,请各地结合实际,扎实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聚焦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春耕备耕等关键节点,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畜禽屠宰、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和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制种基地、农资经营集散地、畜禽屠宰场等重点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检频次,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方位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检查重点,提升执法效能。各地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动植物检疫等重点执法领域,以农业投入品使用、生鲜乳收购运输、制种、农资生产经营、定点屠宰、跨区域调运为重点环节,加强对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巡查检查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检,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查处力度,强化协作配合。各地要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违法必查、查必到底。要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对有明确违法线索或初步证据材料的举报投诉案件必须立即核查、快速查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卸责。要注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检测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享信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打击效果,提高工作效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综合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和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成效做法的宣传力度,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对于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要及时发布一批专项行动中办理的典型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努力营造打击假劣产品、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对春耕备耕顺利开展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作用,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和农资需求特点,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明确分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力度。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2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适时通报或约谈。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局将适时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总结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于2022年6月22日前将总结材料和《执法检查和办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姚蓉,联系电话:0513-59002077。
附件:执法检查和办案情况统计表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zhgl/content/6d6eed3f-ebab-498d-9b06-1b3fb7484e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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