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农村领域危化品使用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我省危化品领域安全风险点多线长面广,在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条中,使用环节仍存在短板。国务院督导组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危化品使用安全实施专项治理,压紧压实责任,全力消除隐患,确保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根据《淮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淮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业领域危化品使用实际出台此通知。围绕农药、兽药、畜禽屠宰等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集中治理行动,有利于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推动农药、兽药、畜禽屠宰等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解析
《2022年农业农村领域危化品使用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明确集中整治主要任务:一是严格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警示约谈、联合执法、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铁腕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控力度,动态掌握行业领域危化品使用单位基本情况,推进危化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有效提升危化品安全管控能力。三是狠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针对季节特点,围绕重点区域部位,加强安全生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死面。四是着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文件内容努力做到详实、具体、可操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列出排查整治重点10条,涵盖规章制度建立、台账资料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岗位技术培训、许可证申领等方面,为县区(园区)检查提供参考依据。
关联阅读: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领域危化品使用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淮农发〔2022〕13号).doc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66_337274/art/16460640/16479187601912mYoAjP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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