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印发《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至2026年)》解读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当前我国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之一。为加强畜间布病防控,降低流行和传播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农业农村部制定了《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至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积极防御、系统治理,有效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提高抗病能力,切实做好布病源头防控工作,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基本原则源头防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技术创新,强化支撑。健全机制,持续推进。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6年,全国畜间布病总体流行率有效降低,牛羊群体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4%以下,群体阳性率控制在7%以下。
(二)免疫指标布病强制免疫工作有效开展,免疫地区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建档率100%,免疫奶牛场备案率100%,免疫评价工作开展率100%。
(三)净化指标布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内蒙古20%以上,辽宁、四川、陕西、甘肃、新疆50%以上,其他省份80%以上的牛羊种畜场(站)建成省级或国家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各省份30%以上的规模奶牛场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平均每省份每年建成3个以上(含3个)省级或国家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
(四)宣传培训指标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相关重点职业人群的布病防控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布病防治知识普及覆盖面达95%以上。
(五)能力建设指标90%以上的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开展布病血清血确诊检测能力,重点省份省级和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年度采样监测覆盖100%的牛羊调出大县和牛羊养殖大县。
三、重点任务
(一)监测排查加强布病日常监测,扩大覆盖面,及早发现并剔除阳性个体。建立日常排查制度,可疑畜群及时开展排查、隔离、采样、检测和报告等工作。
(二)强制免疫 制定完善布病强制免疫计划,扎实做好牛羊场群免疫工作,强化备案管理,健全免疫档案,开展免疫评价,确保免疫密度和效果,提升群体抵抗力,切实打牢布病防控基础。指导地方和养殖场户开展布病强制免疫,加强重点区域和场户免疫情况监督抽检。支持引导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布病免疫等防疫工作。
(三)消毒灭源定期集中组织开展牛羊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场所和环节“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有效消灭传染源。指导牛羊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物流隔离和消毒措施,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四)净化无疫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牛羊场为重点,全面开展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优先支持国家级牛羊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休闲观光牧场等开展布病净化。鼓励开展连片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全面提升养殖环节布病防控能力和区域布病综合防控水平。
(五)检疫监督建立防疫检疫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监测排查、强制免疫等情况与检疫申报有效衔接。利用"牧运通"等信息化载体和手段,深入推行智慧检疫,实现检疫监督全链条信息闭环管理。规范检疫出证,强化检疫监管,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实现动物调运全程可追溯。
(六)调运监管全面实施畜禽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加强活畜跨区域调运监管,防止畜间布病跨区域传播。跨省调运活畜时,禁止布病易感动物从高风险区域(免疫区)向低风险区域(非免疫区)调运。推进地方行业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衔接,加大对违法违规调运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疫情处置严格按照要求处置疫情,对发病和监测阳性动物进行扑杀,做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阳性率较高的场群,应及时剔除阳性动物、开展免疫或整群淘汰。积极稳妥探索开展阳性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八)宣传培训会同相关部门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布病防治政策和措施宣传,科普布病防治知识。倡导养成健康消费饮食习惯,不食用未加热成熟的牛羊肉,不饮用未消毒杀菌的生奶。对重点人群开展专门宣传,强化防范意识,指导做好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人员集中培训,确保操作规范,防护到位。
(九)效果评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布病防控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
定期开展畜间布病流行病学调查,掌握本地区布病疫情发生规律、流行趋势和风险因素,及时进行疫情预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效果较差的地区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对防控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强化技术支持;强化措施联动;强化进展反馈。
五、重点支持政策项目
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过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建设;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牧区动物防疫专用设施建设。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cmy/202204/t20220413_7143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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