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我市暂停出海生产作业一次性补助来了
为解决登记在册海洋渔船暂停出海生产作业期间生活困难问题,弥补渔民群众因暂停生产作业造成的生计损失,帮助渔民渡过难关,4月13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登记在册海洋渔船暂停出海生产作业一次性补助方案》。
东莞籍登记在册的海洋渔船(含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上的渔业船员,可申请获得一次性补助。本次补助包括生活费、海洋渔船船员损失补偿费(含遣返费用)两部分。其中,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按东莞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暂停生产作业日期不超过2022年4月30日,具体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暂停生产作业天数计算);海洋渔船船员损失补偿费(含遣返费用)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每人2000元。
补助申报以船为单位,由渔船船主向户口所属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补助。
附:关于印发《登记在册海洋渔船暂停出海生产作业一次性补助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j.dg.gov.cn/zfxxgkml/qt/gzdt/content/post_3788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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