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5月1日起将统一标准
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系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03年12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该规定是基于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国情,在城乡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制定的。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将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区分城乡居民分别计算,而是统一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居民指标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表示,修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使农村居民能够更好地分享到改革红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修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能够更为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利益。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改变了以前对城乡不同户籍身份的居民认定赔偿数额差距较大的情况。
修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也能极大减轻当事人诉累,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以往在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案件中,法院通常须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应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还是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赔偿权利人为证明应当适用城镇居民标准,需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法院也需要投入较大精力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统一后,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举证难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李秀萍)
原文链接:http://nyj.nanyang.gov.cn/zcjd/5035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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