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开展第二期“十年禁捕、春季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为持续做好绵阳市安州区天然水域重点水域野生渔业资源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等破坏野生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治安大队、塔水镇于4月15日开展了第二期“十年禁捕、春季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一是检查了秀水河塔水段内天然水域是否存在“电、毒、炸”鱼、“三无”船舶等违法捕捞及垂钓行为。二是检查了塔水镇农贸市场水产品销售部门是否存在销售经营野生水生生物,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鱼药渔具销售部门是否存在销售禁用渔具鱼药行为,是否落实索票索证和进销登记制度。三是检查了塔水镇麻麻鱼府、厨香鱼府等涉鱼餐馆,是否存在经野生水生生物菜品,菜单上是否有标注“野生”“河鲜”等噱头菜品,是否存在收售天然水域鱼获产品行为。四是对河流沿岸垂钓者、周边居民和渔具店经营者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禁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市民的渔业资源保护意识。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zwdt/xsqyq/304001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